外交護照與普通護照的區別

1、外交護照發給政府高級官員、國會議員、外交和領事館員、負有特殊外交使命的人員、政府代表團成員等 。持有外交護照者在外國享受外交禮遇(如豁免權) 。普通護照是指發給一般公民(即平民百姓)使用的護照 。在我國,普通護照又分為兩種,一種是因公普通護照(紫色的) , 另一種是因私普通護照(棗紅色的) 。
【外交護照與普通護照的區別】2、《護照法》第三條規定,護照一般分為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和普通護照三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