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不用繳納印花稅 。
判斷合同是否要繳納印花稅,稅法給出了明確的規定 。明確了哪些是需要繳納的 。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的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旅游合同貼什么印花稅】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 , 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其中,稅目表所列舉的憑證包含: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 。這些里面并不包含旅游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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