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感情破裂的夫妻 夫妻感情破裂

為什么感情破裂的夫妻 夫妻感情破裂

作者:艾聞(情感自媒體人)
假如夫妻之間感情確已破裂,那么,好聚好散,其實是最好的結局 。
好聚好散,既是對過往這么多年感情的一種尊重,也是對孩子盡可能的一種保護 。
但是,好聚好散的確只是一種理想的狀態,或者說,只是人們心目當中比較美好的臆想,基于“人性善”的出發點,而現實中,絕大多數的夫妻,其實很難好聚好散 。
夫妻是高度親密的關系,當這樣的一種親密關系走到破裂的時候,可以想見,兩個人之間關系已經惡化到什么程度了,不要說什么過往感情,就連基本的理性的溝通都是無法實現的,也就無法好聚好散了 。
心平氣和結束婚姻關系的夫妻并不多,大部分的夫妻其實已經經歷了漫長的一段爭執矛盾期,彼此已經完全沒有什么信任,也已經不存在什么情分,彼此可能就像仇敵一樣,對方說一句話,做一件事,都是針尖對麥芒,這樣的狀況當然是不可能好聚好散的 。
一段婚姻,當感情沒有了以后,剩下的就只是利益——沒有了感情,當然就只能談利益,談錢,而在利益面前,人都會變得丑陋不堪,于是,彼此都會認為對方是斤斤計較的小人 。
婚姻,當然會彰顯人性善的一面,相濡以沫,白首不離;但婚姻也會彰顯人性最惡的一面,把人變得丑陋,面目猙獰——所以,婚姻從這個角度講,真不是個好東西 。
不少離婚的人,回想起當初離婚時的情況,都覺得心寒,沒有想到朝夕相處那么多年的人,最后居然把自己傷得那么深,最后居然是完全生疏而冷漠的嘴臉;當然,回想當初,也會深深地討厭自己,自己當初的情況,其實也好不到哪兒去,自己可能也被這段婚姻搞得面目可憎,完全不像自己了 。
為什么會有人說:離婚才是真的見人品,道理也在于此 。
假如想要離婚好聚好散,那么,至少需要基本兩個前提 。
第一,必須有讓步 。
假如雙方都是一點都不退讓,一定沒有辦法協商一致,這種情況下,在關系中占據主動權的,就往往是強勢的一方,說白了,心越狠,越自私冷漠的人,越占優勢 。
而心善心軟的人,為了不進一步破壞關系,這個關系不僅僅只是夫妻關系,還包括圍繞夫妻關系衍生的社會關系和親緣關系,這時候就只能是自己做出讓步,以利益上的損失為代價,來盡快結束關系,經歷減少因為離婚而帶來的次生傷害 。
現實中,在離婚問題上,吃虧受損的,統統都是心善心軟的人——你覺得婚姻制度能夠保護自己的利益嗎?基本是很難的,就算能夠保護,自己都得掉一層皮,也包括剛才說的,你得把自己搞得面目可憎,丑陋不堪,大概才能維護自己的利益,說白了,就是必須跟對方撕逼,而這樣的撕,很多人是無法面對的,只能退讓 。
我見過不少遭遇了背叛,結果最后還變成自己凈身出戶的人,難理解嗎?是很難理解,但其實也不難理解 。
第二,必須有擔當 。
婚姻假如走到盡頭,無論是性格不合,還是緣分已盡,就算結束的那一刻仍舊不舍,但時間長了終究能夠釋懷 。歷經多年后,令人難以釋懷的,并不是感情的結束,而是以什么樣的方式結束 。
就算是那些有過錯的婚姻,在結束的時候,仍舊能夠以擔當的方式結束,比如以經濟的方式來彌補感情的虧欠,比如為孩子考慮而負起責任等等 。但是,現實中的不少人,離婚的時候,真的就像一個無情的殺手一樣,完全沒有任何擔當,也不去負起任何責任,他們的世界里只有自己,并且,錙銖必較,毫厘不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