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攤面積被占用了找誰

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合法權益 。
【房屋公攤面積被占用了找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條對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
公攤建筑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積 。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