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和實施辦法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怎樣延續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及實施辦法》規定:
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食品加工企業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 。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企業繼續生產的,應當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向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申請換證 。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的程序對企業進行審查 。
《實施辦法》規定: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和實施辦法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怎樣延續】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 。有效期屆滿,企業繼續生產的,應當在生產許可證期滿前6個月向當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申請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