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調后的食品多少度保存

【烹調后的食品多少度保存】烹調后的食品冷藏4℃或以下或保溫60℃或以上保存 。否則常溫放置不能超過2小時 。4℃-60℃被稱為食物的“危險溫度范圍” 。在此溫度區內,食物中的多數細菌都能快速生長 。積累到一定數量的有害細菌若被吃下肚,就可能引起人體的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