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NBA明星邁克爾·喬丹認為商標注冊損害其姓名權 喬丹怎么有兩個標志


一個是nike集團旗下一個產品系列,是美國球星邁克爾·喬丹自己自己的產品 。標志是飛人喬丹已經扣籃 。另一個是中國服裝品牌叫喬丹 。標志是一個小人已經傳球 。畢竟是2個國家不一樣品牌的因此標示不一樣 。
【美國NBA明星邁克爾·喬丹認為商標注冊損害其姓名權 喬丹怎么有兩個標志】2012年,國外NBA籃球大牌明星邁克爾·喬丹覺得這種商標申請注冊危害其名稱權,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聯合會提交申請,規定撤消喬丹企業有關申請注冊商標 。商標評審聯合會覺得,商標文本“喬丹”、“QIAODAN”與申請者名字“Michael Jordan”以及中文譯名“邁克爾·喬丹”存在一定差別 。并且“喬丹”為美國英國一般姓式,無法評定這一姓式與申請者名字之間有當然的相互關系 。商標評審聯合會也認為,異議商標的申請注冊未形成《商標法》所稱的欺詐群眾,攪亂商標申請注冊紀律等傷害集體利益、毀壞群眾紀律的情況 。并沒有允許邁克爾·喬丹的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