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來說,夫妻雙方都可以寫一份自書遺囑,并且需要雙方都在此遺知囑上簽名 。但對于屬于夫妻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來說 , 應當由夫道妻雙方個人分別訂立遺囑予以處分,因為《繼承法》規定,公民只能對自己的財產作出處分 。
【法律依據】
《繼承法》
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 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
第十六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
【夫妻二人能寫一份自書遺囑嗎】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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