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訴訟法》第254條規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1)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3)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
2、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 , 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
3、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
【監外執行的條件】4、對罪犯確有嚴重疾?。匭氡M餼鴕降模?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并開具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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