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名字怎么構成

1.英美人名字的構成!
以下是大多數英文姓氏來源的六個種類:
1. 按職業 例1: Smith (譯為史密斯),意為金屬工匠,除此之外,亦可加上另一個英語詞來使之為一個新的姓氏,如Goldsmith, 就是金匠 。Blacksmith的鐵匠 (專指馬蹄鐵匠) 。
例2: Baker 例3: Archer
2. 按個人特徵 例1: Short, 意為短的 。 例2: Brown'(譯為布朗),意為啡色 。 例3: Whitehead, 意為白色的頭部 。
3. 按地理面貌 例1: Scott(譯為史葛),居住在英國蘇格蘭的這個地形 。 例2: Hill(譯為希爾),居住在山中 。 例3: Riverside,居住在河流的附近 。
4. 按地名 例1: London(倫敦), John后London這個地方來,他的姓氏就叫做London 。 例2: Oxford (牛津) 例3: Sheffield (雪菲爾德)等 。
5. 從朋友、自己居住或擁有物業的名稱得來
6. 按父名或父系祖先之名而衍生、或由族群名產生
例1: 按父名或父系祖先, Richardson, James 例2: 由族群名, 如:Macdonald, Forbes都是蘇格蘭來源
在現代的英語,很多英語姓氏原本的意思已經變得模糊不清了 。例如姓氏Cooper原本的意思為桶匠 。在另一個姓字取得的分類是關於宗教的,這個分類可以被視為其中的六種分類之一,不過這里姓氏占少數 。這些姓氏有些是與神職有關,例如: Bishop (意為主教), Priest(意為牧師、神父等), 或 Abbot(男修道院院長),顯示姓氏擁有者的祖先曾從事以上的職業 。
在美國,很多美國非裔人的姓氏都是從奴隸制度中取得的 。他們的姓氏都是與其雇主一樣 。有許多已經是自由身的前奴隸都為他們自已改姓氏,或者是取他們前雇主的姓氏 。有一些人,例如穆罕默德?阿里及Malcolm X,就改了自己的姓氏,向他們祖先因為做奴隸而得來的姓氏說再見 。
女子出嫁后, 由她們娘家的姓氏改為其丈夫的姓氏是一個歷史悠久的習俗 。由1960年后期至1990年早期,當女士結婚后,女士選擇保留其娘家姓氏,或者是用連字號形式顯示其婚后的名稱的百分點有輕微上升的趨勢 。(但是在美國,這個趨勢剛剛相反,少數女士仍保留其娘家姓氏 。)就算在一些家庭中,妻子保留了娘家的姓氏,但夫婦亦會為其子女給予父姓 。在使用英語的國家,在傳統上,已婚女士都會被稱為 Mrs.[丈夫的全名] 。不過近年來,更多會使用 Mrs. [妻子的名字] [丈夫的姓氏] 。
在中古時期, 當一個低階級家庭的男士要娶高階級家庭中的唯一女兒,他只好跟隨妻子的姓氏 。18至19世紀英國,女方遺產有時會令男士改變姓名, 所以the name of the legator continued. 雖說對英語國家男士而言,用妻子的姓氏是絕少數,但是有些男士仍然選擇作出此舉,例如加拿大的原住民, 或者,非常罕有地,一對夫婦會選擇全新的姓氏 。
作為另外一個選擇,夫婦會采用double-barrelled name 。舉例來說,當John Smith跟 Mary Jones結婚時,他們可以被稱為John Smith-Jones 及 Mary Smith-Jones 。但是,有些人認為名字用連字號形式會變得過長累贅 。妻子亦可以把她的娘家姓作為她的中間姓名,她可以被稱為Mrs. Smith 或Mary Jones Smith 。
在某些國家的管轄權限 (jurisdictions), 妻子的姓氏會自動轉變為丈夫的姓氏以保其法律上的合法地位 。現在女士可以容易地更改她的婚后姓名,而這個改變不再是違憲的了 。 在某些地方,民事訴訟案及憲法的更改使得男士亦可以容易地更改婚后姓名,例如在British Columbia 。
曾經在學術界的周刊所發表文章而用婚前姓氏的女士,即使在婚后,她們亦不會跟隨丈夫的姓氏,以保持其欣舊著作對學術界所作出的貢獻 。這個慣例在女醫生、女律師事務所及其他專業也很重要 。
在過去的世紀,家庭的姓氏都會有一個特意的拼法 。但因為識字率低,實際上很多家庭都未必能夠提供一個正確的姓氏拼法 。很多時候,抄寫員、文員、部長或政府官員在記錄人名時,都會因應其發音而記下一個他認為可行的姓氏 。因此,姓氏的拼法變得更多樣化 。而官方記錄的姓氏拼法也漸漸成為各家庭的標準 。

2.外國人和中國人姓名的區別,有幾部分構成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 。 
隨著西方文明的演進,老外的名字變化也很多 。 以Parent Soup的Name finder為例,首先可以選擇男生或女生的姓名 。臺灣有些人取名字的時候也沒有分清楚,老外給男人用的名字臺灣女生也拿來用,還振振有辭的說這是女男平等 。出了國難免又要貽笑大方 。一般的名字音節數目差不多都在三個之內,當然音節越多的,字母也越多,喜歡偷懶的人,可不要虐待自己 。很多人習慣用取一個與自己中文姓名發音類似的洋名,你可以在前綴的地方選一個與自己中文姓名發音接近的字母 。 
外國人的姓名有時候可以看出來是哪個民族的,如果你鐘情法國或是德國名字,也可以在民族分類的地方選你喜歡的文化背景 。 
英語姓名小常識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 。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 。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 。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 。現將英語民族的個人名、昵稱和姓氏介紹如下: 
I. 個人名 
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 。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 采用圣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 
2. 采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 
3. 教名的不同異體 。 
4. 采用(小名)昵稱 。 
5. 用構詞技術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 
6. 將母親的娘家姓氏作為中間名 。 
英語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見的女子名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稱 
昵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常來表示親切的稱呼,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 。通常有如下情況: 
1. 保留首音節 。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開頭,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昵稱,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采用尾音節,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昵稱,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規則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個昵稱是 Bill. 
III. 姓氏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只有名而沒有姓 。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 。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統關系的詞綴,如后綴-s, -son, -ing;前綴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詞綴,如 St.-, De-, Du=, La-, Le-. 
4. 放映地名,地貌或環境特征的,如 Brook, Hill等 。 
5. 放映身份或職業的,如:Carter, Smith. 
6. 放映個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動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雙姓合并而來,如 Burne-Jones. 
英語姓氏雖然出現較教名晚,但數量要多得多 。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IV. 幾點說明 
1. 較早產生的源于圣經,希臘羅馬神話的教名通常不借用為姓氏 。 
2. 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 M. H. 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于只縮寫中間名,如 Ronald W. Reagan 。 
3. 在姓名之前有時還要有人際稱謂,如職務軍銜之類 。Dr., Prof., Pres. 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 。
中國人就是姓和名了撒 。

3.外國人的名字怎么起,好象有三部分,每段的含義是啥
last name, middle name, first name
last name+middle name:名
first name:姓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 。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 。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 。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 。
現將英語民族的個人名、昵稱和姓氏介紹如下:
 I. 個人名 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 。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
 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 采用圣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
 2. 采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
 3. 教名的不同異體 。
 4. 采用(小名)昵稱 。
 5. 用構詞技術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
 6. 將母親的娘家姓氏作為中間名 。 英語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Michael, 常見的女子名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稱 昵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常用來表示親切的稱呼,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 。
 通常有如下情況:
 1. 保留首音節 。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開頭, 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昵稱,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采用尾音節,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昵稱,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規則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個昵稱是 Bill.
 III. 姓氏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只有名而沒有姓 。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 。
 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統關系的詞綴,如后綴-s, -son, -ing;前綴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詞綴,如 St.-, De-, Du=, La-, Le-.
 4. 反映地名,地貌或環境特征的,如 Brook, Hill等 。
 5. 反映身份或職業的,如:Carter, Smith.
 6. 反映個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動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雙姓合并而來,如 Burne-Jones. 英語姓氏雖然出現較教名晚,但數量要多得多 。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IV. 幾點說明
 1. 較早產生的源于圣經,希臘羅馬神話的教名通常不借用為姓氏 。
 2. 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 M. H. 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于只縮寫中間名,如 Ronald W. Reagan 。
 3. 在姓名之前有時還要有人際稱謂,如職務軍銜之類 。Dr., Prof., Pres. 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