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左傳》《國語》所載筮例考之 , 春秋人解《易》非常簡約概括 , 如“屯 , 固;比 , 入”;“坤 , 安;震 , 殺”等 , 皆以一字斷卦義 。漢初人田何傳《易》 , 可能仍秉春秋遺風 , 如他的弟子丁寬 , “號丁將軍 , 作《易說》三萬言 , 訓詁舉大誼而已”(《漢書•儒林傳•丁寬傳》) 。
然而自武帝立五經博士起 , 至平帝時止 , 不到一百五十年的時間 , 即出現了“一經說至百余萬言 , 大師眾至千余人”的局面(《漢書•儒林傳•贊》) 。至東漢 , 據《后漢書•儒林列傳•張興傳》載 , 張興講梁丘《易》 , 弟子達萬人 , 在當時那種提倡煩瑣訓釋的學術空氣下 , 張興講梁丘《易》 , 大概也絕不會只講“三萬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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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 , 這部唯一未遭秦火的《周易》 , 漢初僅為田何一人所傳 , 結果百余年后 , 今文之外又出古文 , 師法之外又出家法 , 家法之下又分顓家 , 結果出現了經有數家 , 家有數說……學徒勞而少功 , 后生疑而莫正也”的情況(《后漢書•鄭玄傳》) , 故后人有一種看法 , 認為漢人治經“遞稟師傳 , 非惟詁訓相傳 , 莫敢同異 , 即篇章字句 , 亦恪守所聞”(《四庫全書總目•經部總述》) ??磥?nbsp;, 這種觀點并不符合當時的實際情況 。而是“如于分枝 , 枝又分枝 , 枝葉繁滋 , 浸失其本”(清人皮錫瑞《經學歷史》語) 。由于《易》學的雪球越滾越大 , 象數愈演愈繁 , 最后崩散 , 勢在必然 。故西漢人今文之《易》入東漢而衰 , 東漢古文之《易》入唐而大部分消亡 , 追究起來 , 漢人《易》文象數的煩瑣零碎 , 不能不是主要原因之一 。
正是在此形勢之下 , 王弼之《易》得以脫穎而出 ?!吨芤茁岳?、《老子注》、《老子微指略例》等 , 他看到當時漢人講《易》 , 依象解辭,句句都要附會《易》象 。而八卦之取象 , 除《說卦》所載之外 , 漢人又補充了很多“逸象” , 僅就我們所知 , 即有荀氏九家“逸象”三十一種(見《經典釋文》) , 并被朱熹采入《周易本義》 , 虞氏五世家傳孟氏《易》學 , 其八卦取象更十倍于荀氏九家之《易》 , 八卦共有三百三十一種取象 , 由其中的一些取象看 , 其義較古 , 不像虞翻自造 ??梢韵胍?nbsp;, 漢人當初取象之多 , 恐怕更倍于虞氏之存 。以此煩瑣眾多的取象 , 一一比附《易》文而解之 , 遂置《周易》于絕境了 。
有鑒于此 , 王弼注《周易》時 , 一掃漢人象數之說 , 主張言《易》最重得“意” , 提出了“得意忘象 , 得象忘言”的新觀點 。他說:“夫象者 , 出意者也 , 言者 , 明象者也 。盡意莫若象 , 盡象莫若言 。言生于象 , 故可尋言以觀象 , 象生于意 , 故可尋象以觀意 。意以象盡 , 象以言著 , 故言者所以明象 , 得象而忘言 , 象者 , 所以存意 , 得意而忘象 。”(《周易略例•明象篇》)
在這里 , 王弼很清楚地說出了他對《易》“象”的認識:“象” , 只是用來存“意”的一種方式和手段 。憑借“象” , 可以使人得到《周易》的“意思” , 即思想內容 。在得到了“意”之后 , 作為該卦的“象” , 即得“意”的手段 , 可以“忘”--即不必拘泥、執著 。為此 , 他舉了一個生動的例子來說明這點:“猶蹄者所以在兔 , 得兔而忘蹄 。筌者所以在魚 , 得魚而忘筌也 。”也就是“立象以盡意 , 而象可忘也;重畫以盡情 , 而畫可忘也” 。(以上所引 , 皆見《周易略例•明象》)
所以 , 王弼這里的“忘象” , 并不是不要“象” , 而是在得“意”時 , 人們盡可不必執著于具體的“象”而受其拘泥 。他針對漢人解釋《周易》經文每一句話 , 都要一一以具體卦“象”比附的毛病 , 批判道:“義茍在健 , 何必馬乎?類茍在順 , 何必牛乎?爻茍合順 , 何必坤乃為牛?義茍應健 , 何必乾乃為馬?而或者定馬于乾 , 案文責卦 , 有馬無乾 , 則偽說滋漫 , 難可紀矣 ?;ンw不足 , 遂及卦變 , 變又不足 , 推致五行 。一失其源 , 巧愈彌甚 。從復或值 , 而義無所取 。”王弼認為這種情況的出現 , 皆因“存象忘意之由也” 。在此基礎上 , 他使自己對“象”的認識 , 又升入一個新的高度:“忘象以求其意 , 義斯見矣!”(同上)
初看 , 王弼對《易》象的認識 , 由“盡意莫若象”“故可尋象以觀意”到“忘象以求其意 , 義斯見矣” , 似乎前后矛盾 。其實 , 如前所述 , 王弼所說的“意” , 是指他所認識的《周易》六十四卦每卦的思想內容 , 而“義” , 則是同類卦象所內涵精神實質的升華、概括 。也就是王弼所說的“義茍在健 , 何必馬乎”?“義茍應健 , 何必乾乃為馬”的“義” 。是對眾多同類取象的抽象 。對于“義”來說 , 它既可以用多種同類取象來表達 , 反過來 , 這多種同類取象 , 又可以綜合驗證這一個“義” , 也就是王弼說的“是故觸類可為其象 , 合義可為其徵”(同上) 。這樣 , 王弼對卦“象”的認識 , 又提高了一步:在求意時 , 若執著于那些具體的卦“象” , 即便是解通了 , 也不能算是得到了“象”的核心實質 , 即“從復或值 , 而義無所取”(同上) , 只有不執著那些具體的卦“象”(即“忘象”) , 才能便于緊緊把握同類卦象的核心實質,即“義” 。與漢人相比 , 王弼這種對《易》“象”認識的升華 , 也給后人對《周易》的附會打開了方便之門 , 特別為宋人的以“理”說《易》奠定了理論基礎 。故王弼對《易》象的新認識 , 雖在批判漢人以瑣碎《易》象比附經文上有一定進步意義 , 卻也與《系辭》之“八卦以象告 , 爻彖以情言”又有不符 。故從“尋象以觀意”到“忘象以求意” , 王弼把對《周易》六十四卦的注釋 , 還是納入了他的玄學唯心主義的軌道 , 并隨意以老、莊之意附會六十四卦的經文與傳文 , 將此視作得“義” 。盡管如此 , 他的《周易注》一反漢人瑣碎 , 以簡潔的文字注釋六十四卦 , 給《周易》研究注入了新的力量 , 仍不愧是一部很有價值的著作 。如他講《乾》卦九二爻“見龍在田 , 利見大人”曰:“出潛離隱 , 故曰‘見龍’ 。處于地上 , 故曰‘在田’ 。德施周普 , 居中不偏 , 雖非君位 , 君之德也 。初則不彰 , 三則‘乾乾’ , 四則‘或躍” , 上則過‘亢’ 。‘利見大人’唯二、五焉!”講《乾》卦九四爻:“或躍在淵 , 無咎 。”曰:“去下體之極 , 居上體之下 , 乾道革之時也 。上不在天 , 下不在田 , 中不在人 , 履重剛之險而無定位 , 所處斯誠進退無常之時也 。近乎尊位 , 欲進其道 , 迫乎在下 , 非躍所及 。欲靜其居 , 居非所安 , 持疑猶豫 , 未敢決志 。用心存公 , 進不在私 , 疑以為慮 , 不謬于果 , 故無咎也 。”
其文字簡略易懂 , 深合《文言》之旨 , 大有漢初“訓詁舉大誼”之風!因此 , 《周易注》行世之后 , 流傳很快 , 給予漢《易》以沉重打擊 , 故宋人趙師秀說:“輔嗣《易》行非漢學”(《清苑齋集補遺》) , 當然也即刻遭到了人們的反對 , 如《隋書•經籍志》卷一《易》類載有“《周易難王輔嗣義》一卷 , 晉揚州刺史顧夷等撰”即其證 。直至唐初定王氏之注為《正義》 , 據《唐書•藝文志》記載 , 當時尚有陰弘道《周易新傳疏》十卷 , 薛仁貴《周易新注本義》十四卷 , 宣聘《通易象論》一卷 , 東鄉助《周易物象釋疑》一卷 。發揮其說者 , 亦有人在 。如崔良佐有《易忘象》 , 自晉代起 , 至清代止 , 歷代《易》學研究者對他或褒或貶 。特別到了唐朝 , 太宗修《五經正義》 , 《周易》采用王弼注本 , 于是自唐至宋 , 王弼注本成了官方取士的標準本 。因而對后人產生了極大影響 , 這更使王弼成為我國《易》學研究中的重要人物 。
我們認為:漢初 , 人們解《易》簡樸 , 多得春秋戰國人正脈 。后來越講越繁 。“互體”“卦變”之后 , 京房又出“納甲”“八宮” , 以“五行”“世”“應”等附于《周易》六十四卦 , 又有“爻辰”“卦氣”諸說 。特別是“納甲”“五行”“八宮”“世”“應”等 , 王弼若因未見于春秋古筮法 , 棄之尚可 。至于“互體” , 案之《左傳》實有所據 , 而“卦變”之說 , 于《彖》《系辭》亦有所述 , 這些恐怕皆非漢人所造 , 一律棄之不用 , 未免有偏激之處 。況且 , 王弼雖棄象數不用 , 但若究其源 , 王弼之《易》本于費直 , 費《易》今雖亡佚不傳 , 但由前面所舉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所輯費氏《易》的內容考之 , 費《易》中顯然有象數之說 , 另外 , 由荀爽《易》注可窺費《易》之一斑 。由我們前面對荀氏的介紹 , 及前文《關于卦變》中對荀氏卦變思想的探討來看 , 荀氏注《易》 , 講究爻位上、下 , 以陰陽“升”“降”交通解《易》 , 重卦德剛柔 , 又主“卦變”“消”“息”及“卦氣”之說 , 由此可以推斷 , 費氏《易》中定有象數之說 , 況案之王弼所撰《周易注》 , 如《復》卦卦辭之“反復其道 , 七日來復”一句 , 王弼注曰:“陽氣始剝盡 , 至來復時 , 凡七日 。”《周易正義》孔疏謂:“亦用《易緯》六日七分之義 , 同鄭康成之說 , 但于文省略不復具言 。”若真如孔疏所云 , 則既用漢《易》象數之說 , 卻又“于文省略不復具言”!再如我們前面所舉王弼注《泰》卦六四爻辭 , 曰“乾樂上復 , 坤樂下復” , 亦取荀氏陰陽“升”“降”交通之說 。故王弼對漢人的“象數”之說 , 實非全部排斥不用 。同時 , 他出字吐語 , 最重每卦陰陽與爻位 , 也可知他心中嚴格掌握著卦象 , 并敢隨意解說 。只因他常常雜入老、莊之學 , 故后人又每每批評王弼“以《易》言理” , 其實 , “以《易》言理”不見得不對 。而且并非始于王弼 , 《說卦》即說過“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 , 窮理盡性以致于命” , 而《文言》幾乎皆言人事之理 。漢初丁寬注《易》 , “訓詁舉大誼而已”(見前) 。“舉大誼”即有言理的成份 。王弼不妥之處在于以老、莊之學比附《周易》 , 借注《易》談玄理 , 如他注《彖》《乾》之“大哉‘乾元’ , 萬物資始 , 乃統天 。云行雨施 , 品物流形”一句 , 曰“天也者 , 形之名也 , 健也者 , 用形者 。夫形也者 , 物之累也” 。用這種明顯打著老、莊印記的話語解《彖》 , 顯然與《彖》文本義不合 , 因而是不足取的 。
總起來看 , 王弼治《易》有得有失 , 且得大于失 。應該予以肯定 。
入南北朝 , 經學亦有“南學”“北學”之分 。“南學”治《易》取王弼 , “北學”治《易》取鄭玄 。當然 , 也有二者皆取的:“梁、陳 , 鄭玄王弼二注 , 列于國學 。齊代唯傳鄭義 。”(《隋書•經籍志》易類)
至隋 , 天下統一 , “南學”興起而“北學”衰亡 。當時 , 《周易》的研究隨了“南學”的興盛 , 出現“至隋 , 王注盛行 , 鄭學浸微 , 今殆絕矣”的局面(同上) ??梢娔菚r王弼注本已經占據主導地位 , 而鄭玄《易》已“浸微”衰敗 。
到了唐朝 , 唐太宗命孔穎達撰《五經正義》 , 于是有《周易正義》(以下簡稱《正義》)之作 。《正義》采用魏人王弼、晉人韓康伯注本 , 由孔穎達作疏 。由于自唐至宋 , 讀書人求取功名皆以此本為標準本 , 因此 , 《正義》對唐宋儒生產生了深遠影響 。
《正義》書前有一篇《周易正義卷首》 , 這大概是目前我們所能見到較早的一篇《周易》概論了 。它論述了當時有關《周易》研究的八個問題:第一論《易》之三名;第二論重卦之人;第三論三代《易》名;第四論卦爻辭誰作;第五論分上下篇;第六論夫子十翼;第七論傳《易》之人;第八論誰加“經”字 。
由孔穎達對這八個問題的論述看 , 他基本上還是傳統的觀點 。如關于“卦辭爻辭誰作”的問題 , 他認為:“卦辭文王 , 爻辭周公 , 馬融、陸績并同此說 , 今依而用之 。”再如有關“十翼”的作者問題 , 他說:“其《彖》《象》等十翼之辭 , 以為孔子所作 , 先儒更無異論……故今依之 。”有關傳《易》之人 , 他也認為“孔子既作‘十翼’ , 《易》道大明” 。
但在《周易》釋名上 , 他不同意漢朝人的說法 , 提出了自己“《周易》稱‘周’ , 取岐陽地名”的觀點 , 認為《周易》的“周”字系“題‘周’以別于陰” 。
然而 , 最應引起我們注意的是它第一部分 , 即“論《易》之三名” ??追f達引《易緯•乾鑿度》論《易》一名而含三義(即所謂“易也;變易也;不易也”)之后 , 他又發揮《乾鑿度》的“夫有形者生于無形”說:“蓋《易》之三義 , 唯在于有 , 然有從無出 , 理則包無 。”并引《乾鑿度》 , 進一步將《易》解為“渾沌”“渾沌者 , 言萬物相渾沌而未相離也 。視之不見 , 聽之不聞 , 循之不得 , 故曰《易》也”同時 , 在孔穎達的眼中 , 《周易》又被分成了“備包有無”的《易》理和“唯在于有”的《易》象這樣兩部分:“《易》理備包有無 , 而《易》唯在于有者 , 蓋圣人作《易》本以垂教 , 教之所備 , 本備于有 。”他引《系辭》為據 , 說:“‘形而上者謂之道’‘道’即無也 。‘形而下者謂之器’‘器’即有也 。故以‘無’言之 。存乎道體 , 以‘有’言之 , 存乎器用 。”孔穎達在這里歪曲了《系辭》的原意 , 本想以此證明其“‘道即無也” , 而正是《系辭》反駁了他所謂《周易》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渾沌”的錯誤論點 ?!断缔o》明明白白地告訴人們:“《易》者象也 , 象者 , 像也 。”也就是說 , 《易》是孔穎達所謂“唯在于有”的《易》象 。至于其“‘道’即無也”的論點 , 《系辭》也說“一陰一陽之謂‘道’ 。”而孔子穎達則承認陰陽是“氣” 。他說:“以氣言之 , 存乎陰陽 。”(同上)這樣 , “道”既然是體現“氣”的 , 也仍然是“有”而非“無” 。
然而 , 孔穎達以《易緯》為據在這里解《易》為看不見 , 摸不著 , “理則包無”的“渾沌” , 把一部《周易》整個納入了王弼“以無為本”的唯心主義本體論 , 其對后人產生的消極影響 , 卻是深遠的 , 同時 , 也啟發我們認識到:王弼的貴“無”論 , 可能有很多地方也從《易緯》中吸收過思想營養 。正是這些“有從無出 , 理則包無”“《易》理備包有無”的話 , 在很大程度上啟發了宋人 , 使他們據此又創造出以“理”談《易》的新說 。為此 , 朱熹與陸九淵還展開過辯論 。因此 , 《周易正義卷首》作為一篇較早的《周易》概論來說 , 對以后治《易》者所起的作用 , 是不可忽視的 。
《正義》在對《周易》經文的疏釋上 , 雖以王弼注本為主 , 但亦往往取漢人《易緯》《子夏傳》及其它前人之說 , 且多有考證 。也能發揮王弼注本中有積極作用的一面 。如注《乾》卦“元亨利貞”時 , 《正義》明確地指出:“物有萬象 , 人有萬事 , 若執一事不可包萬物之象 , 若限局一象 , 不可總萬有之事 。故名有隱顯 , 辭有踳駁 , 不可一例求之 , 不可一類取之 。故《系辭》云‘上下無常 , 剛柔相易 , 不可為典要’韓康伯注云‘不可立定準也’ 。”這段注文充分表達了王弼注《易》 , 主張“得意忘象”的積極正確的一面 。批判了漢人對《周易》每句經文都要以卦象比附的不妥 。同時 , 它提出了“象”是“比喻”的說法:“凡《易》者 , 象也 。以物象而明義者 , 若《乾》之‘潛龍’‘見龍’《坤》之‘履霜堅冰’‘龍戰’之屬是也 ?;蛉∪f物雜象以明義者 , 若《屯》之六三‘即鹿無虞’ , 六四‘乘馬班如’之屬是也 。如此之類 , 《易》中多矣 , 或直以人事 , 不取物象以明義者 , 若《乾》之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坤》之六三‘含章可貞’之例是也 。圣人之意 , 可以取象者 , 則取象也 , 可以取人事者 , 則取人事也 。”--這些見解 , 在當時都是很可貴的 。
《正義》也有不足之處 , 如它雖能兼取前人之說 , 但又囿于“疏不破注” , 時時以王弼注本衛道士的面貌出現 , 似乎非王弼之說不能立 。如《蠱》卦卦辭“元亨 , 利涉大川 , 先甲三日 , 后甲三日” ?!墩x》疏曰:“其褚氏、何氏、周氏等并同鄭義 , 以為甲者 , 造作新令之日 , 甲前三日 , 取改過自新 , 故用‘辛’也 。甲后三日取丁寧之義 , 故用‘丁’也 。今案輔嗣注‘甲者 , 創制之令’不云‘創制之日’ , 又《巽》卦九五‘先庚三日 , 后庚三日’ 。輔嗣注‘申命令謂之庚’ , 輔嗣又云‘甲庚皆申命之謂’ , 則輔嗣不以甲為創制之日 , 而諸儒不顧輔嗣注旨 , 妄作異端 , 非也 。”
由這段簡短的疏語可以看出:唐初雖由皇帝定下《易》取王弼一家之言 , 但還有“褚氏、何氏、周氏等并同鄭義” ??梢姖h人鄭玄《易》說在當時仍有影響 。然而注《易》只要“不顧輔嗣注旨”就要被孔穎達扣上“妄作異端”的帽子 , 而定為“非也” , 似亦使人從另一個面上悟到鄭《易》至唐而亡的根本原因 。再如《說卦》之“帝出乎震 , 齊乎巽”一段 , 韓康伯本來無注文 , 但孔穎達卻將王弼注《益》卦六二爻“王用亨于帝”的話 , 引來疏釋一番 , 并說“則輔嗣之意以此帝為天帝也” , 使人感到極為牽強附會 , 以致引起后人譏笑 。
盡管有此不足 , 但《正義》作為一部唐人《易》著來看 , 對研究前人《易》學 , 特別是魏、晉《易》學 , 仍有很高的學術價值 。
另有陸德明著《經典釋文》 , 其卷二為《周易音義》 ?!夺屛摹冯m是注的王弼本 , 但由《釋文敘錄》看 , 晉以前的名家《易》著 , 當時尚存二十多家 , 《釋文》博采眾家之說 , 可惜引文過于簡短 , 但正是憑了這些簡短引文 , 使《釋文》成為今天我們研究漢人《易》學的寶貴資料 。
作為盛唐來說 , 當時大多數讀書人都歸于佛 , 《易》學無所發 。流傳至今較有價值的《易》學著作 , 除《正義》《釋文》之外 , 還有李鼎祚的《周易集解》、史徵的《周易口訣義》及郭京的《周易舉正》等 。
在這里 , 我們應該特別指出其價值的 , 是李鼎祚的《周易集解》 。
【古代易經溯源】李鼎祚生平不詳 , 他于寶應元年(公元762年)完成《周易集解》 , 集當時所能見到的名家《易》著 , 自序稱該書“刊輔嗣之野文、補康成之逸象” , 所采用前人者 , 有子夏、孟喜、焦贛、京房、馬融、荀爽、鄭玄、劉表、何晏、宋衷、虞翻、陸績、干寶、王肅、王弼、姚信、王、張璠、向秀、侯果、蜀才……等 , 共計三十五家之多 。今天 , 我們所以能對漢《易》作出研究 , 絕大部分得于此書 。故《四庫全書總目.經部.易類一》評價《周易集解》的價值說:“蓋王學既盛 , 漢《易》遂亡 , 千百年后學者得考見畫卦之本旨者 , 惟賴此書之存耳 , 是真可寶之古笈也 。”
漢人之《易》 , 五代之季已經衰微 , 至唐則無人問津 , 幸虧陸德明、李鼎祚在當時所見漢人《易》說中 , 摘錄了其中的一部分--而這一點 , 在今天看來 , 正是唐人對于《易》學研究的重大貢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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