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風俗誘發的殺人案 活人冥婚會有什么下場( 二 )


除鬼婚之外,冥婚中還有配干骨的說法 。
這是小輩為父輩預備的冥婚 。
有人父親去世,母親改嫁,當子女成年的時候,就要為自己的父親尋找未婚而死的女子,將她的尸骨以葬到父親的墓旁邊,用祭祀母親的禮節來祭奠她 。
配干骨對于女子的年齡、籍貫、死因并無特定要求,甚至在一些情況下,女子死去多時,尸骨無存的時候,也可以用墳墓中殘留的物質作為配干骨的材料 。
2007年山西省靜樂縣的一場配干骨就是一個典型:男方去世時80歲,母親40年前改嫁他人,剩下的孩子們就尋找附近的女尸來配干骨,打聽到有一戶人家的女孩,在七十年前去世,之前雖然有過冥婚,但是原來的男方家里不走禮節,被“陰間退婚”,可以二次配冥婚,但是墳墓中空空如也,只留下少許的碳化物,于是男方的家人在與女方商議后就用這些碳化物去配干骨 。
在配干骨的過程中,很多的講究不再約束,配干骨是冥婚中比較簡樸的 。
這里還有還有一個很特別的例子:山西省五寨縣有有一個老兵在舊社會時期參加國民黨的軍隊成了作戰英雄,建國后被批斗判刑,發配到青海的勞改農場服勞役,一直沒有消息給家人 。
他的妻子在家鄉獨自撫養剩下的幾個孩子熬過文革,后來他的兒子帶著當年的判決書到發配他父親的勞改農場去尋人,結果被告知他的父親在勞動的時候掉下了山崖,十幾年過去了,尸骨無存,也沒有留下任何的遺物,于是他就在農場附近的十字路口挖了一罐土,帶回去,預備等他的母親百年后與父親合葬在一起,讓他們在另一個世界團聚 。
這種十字路口挖土配冥婚的行為往往發生在男方死于他鄉,妻子無人合葬以及男方沒有鬼妻續親 。
此時冥婚的實現依賴十字路口挖點土作為象征入葬或者制作一個假人裝入棺內,下葬時在十字路口抬棺材轉三圈然后按照正常程序入葬 。
事死如生”是冥婚習俗的核心 。人們理所當然的認為,人死了只是進入了另一個世界,他的人生儀禮還是要完成的 。
冥婚將生與死結合起來,死者可以通過如生者般完整的婚禮儀式被民眾所接受被民間認可,尤其是得到家族祖先的認可,這樣他們可以理所當然地成為家族中的一份子,安然地與已逝的祖先共同生活而不被排斥 。
陜西男子盜竊女子尸體配陰婚
早前有這樣一則新聞“陜西山西冥婚風俗誘發殺人賣尸案”就為配陰婚,竟去盜了女子墓 。但最終被抓了起來,然后被判行了 。
下面講講來龍去脈:
就是一個剛被“嫁”出的智障少女,10余天后卻成了一個死者的“陰婚”媳婦,殺害她的正是當初上門提親的媒人 。
驅動“殺機”的是女尸買賣的高額利潤與“冥婚”盛行下“供不應求”的女尸“市場” 。
意想不到的生財之道使得兇手們再次尋尋機作案 。據調查,山西此前發生過一起類似殺人賣尸事件,陜西發生的絕大多數盜女尸骨事件,尸體最終流向了山西 。
瘋狂的“女骨”
以陜西延川縣和山西省隰縣作對比,以“新鮮”女尸來看,年青尸體價格,陜西延川最高在兩萬元左右,山西隰縣則可以賣到四萬元甚至更高,大齡女尸價格延川縣在萬元左右,隰縣則在1.2萬元左右,假如是終身未嫁的老人,延川在5000元左右,比隰縣高出2000元左右 。假如尸體已經腐敗,價格則相應較低 。
山西臨汾市、陜西延安市的情況,價格大致相稱 。
總體來看,山西女尸的價格高于陜西 。
——犯罪嫌疑人楊東艷——
一個剛被“嫁”出的智障少女,10余天后卻成了一個死者的“陰婚”媳婦,殺害她的正是當初上門提親的媒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