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峰谷價在平價基礎上下調百分之五十 江蘇省分時電價是怎么劃分的

【江蘇峰谷價在平價基礎上下調百分之五十 江蘇省分時電價是怎么劃分的】
江蘇自1999年10月1日逐漸 , 對全省供電系統范圍之內機械設備、冶金工業、化工廠、藥業、裝飾建材、紡織品等6大行業中  , 受容量在31 5kVA及以上工業用戶及電采暖鍋爐推行分時電價 , 峰谷比較為3:1 , 即峰價在平價基礎上上調百分之五十 , 谷價在平價基礎上下降百分之五十 。
依據全省用電量曲線圖特性 , 劃分成:峰時上午七點至十一點和下午五點至九點 , 平常中午十一點至下午五點和晚間九點至十一點、谷時深夜十一點至隔日七點3個時間段 , 每一時段為八小時 。
江蘇省峰電價格是每度0.5583元 , 谷電是每度0.358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