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懷了別人的孩子 女方婚內出軌懷孕生別人孩子

婚后懷了別人的孩子 女方婚內出軌懷孕生別人孩子

【案例】
趙女士和前男友異地戀兩年 , 最后前男友回來和趙女士見面后同居過一周 , 兩人還是因為各種原因選擇和平分手 。不久后趙女士因家里介紹相親熟悉了25歲的楊先生 , 趙女士對楊先生各方面條件都很滿足 , 于是很快兩人就見了父母選擇結婚 。可結婚沒過多久 , 趙女士身體就出現各種異常 , 先是停經 , 而后精神不振 , 嗜睡 , 全身乏力 。
【婚后懷了別人的孩子 女方婚內出軌懷孕生別人孩子】趙女士知道是自己懷孕了 , 而孩子是前男友的 , 但是趙女士已經愛上了楊先生 , 她不想讓楊先生離開她 , 于是一直把這件事情隱瞞 。可丈夫楊某已經發現不對勁 , 妻子的反應很像是懷孕了 , 于是強迫帶著妻子去醫院檢查 。醫生告訴楊先生 , 趙女士已經懷孕4個月 。楊先生頓時憤怒不已 , 自己和妻子熟悉到結婚也才三個月 , 而且兩人婚前并沒有發生過關系 , 肯定是妻子婚前就已經懷了別人的孩子 , 生氣的楊先生當場要跟趙女士離婚 , 但趙女士死活不肯 , 于是楊先生向法院起訴離婚 。
本案為實際案例改編 , 情節有出入 , 已做增刪 , 僅作法律探討 , 敬請指正 , 敬請討論 。
一、女方懷孕期間 , 男方可以申請離婚嗎?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 , 女方在懷孕期間 , 分娩后1年內或中止妊娠后6個月內 , 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女方在懷孕期間 , 婦女的身心都處于比較虛弱的狀態 , 男方假如此時提出離婚 , 會給女方身心健康和胎兒、嬰兒的健康都將產生極為不利的影響 。法律出于對婦女、胎兒和嬰兒的特別保護 , 對該期間內男方的離婚起訴權作了限制 。
假如由于某些特別原因 , 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哀求的 , 不受此限制 。
二、女方婚前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并懷孕 , 是否可以作為離婚依據?
本案中 , 趙女士不是在婚后與他人通奸懷孕 , 而是在婚前與他人發生性關系導致懷孕 , 在這種情況下 , 婚姻關系尚未建立 , 男女雙方之間還沒產生夫妻間相互忠實的法律義務 。婚前性行為只是道德問題 , 不是法律問題 。
因此 , 法院判決 , 判楊先生在趙女士懷孕期間 , 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 , 不得提出離婚 , 駁回楊先生的訴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