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離婚財產分割是怎么規定的 二婚結婚三年離婚財產怎么分

二婚離婚財產分割是怎么規定的 二婚結婚三年離婚財產怎么分

一、2018年二婚離婚財產分割是怎么規定的
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 , 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續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
二、再婚后離婚時 , 財產如何分配?
(1)婚前房產:你婚前的房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 , 你賣掉后以兒女名字買的房是屬于你兒女的 , 離婚時你或他都無權再分;
(2)他在婚后以他兒女名義買的房:也是他兒女的財產了 , 離婚時你或他也都無權再要求分割;但 , 他給兒女買房的錢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假如是他再婚后所掙):假如你能拿出證據證實是借給他兒子的 , 可以要回一半購房款歸你 。
(3)你買的車:雖然是用的你的名字 , 但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買 , 所以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 離婚時應一人一半 。
但假如你能證實買車的錢用的是你婚前的個人財產 , 這車是你自己的 , 離婚時他不能分 。
(4)借的錢:假如有證據必須還;當是夫妻共同財產時是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共同償還 , 當是你的個人財產時是你的個人債務 , 由你來還 。
(5)存款:只要是你們再婚后他得到的收入:在你們沒有書面約定婚后各自的收入歸各人時 , 就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 雖然你沒工作、沒有收入 , 也有權分一半 , 但你必須知道他到底有多長存款才可以 。
三、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
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 , 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 , 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
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這里的“照顧” , 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 , 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殊需要的財產 , 比如住房 , 分配給女方 。同時 , 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 , 要特殊注重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 。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
有利生活 , 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 , 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 。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 , 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 。
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 , 要盡量滿意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 , 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 。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 , 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 , 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
給予補償原則
【二婚離婚財產分割是怎么規定的 二婚結婚三年離婚財產怎么分】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 , 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哀求補償 , 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
此條規定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 , 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 , 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 , 補償是從分割后的財產中支付 , 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 , 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