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和TA保持一個朋友的距離 假如很愛一個人就和他做朋友

請和TA保持一個朋友的距離 假如很愛一個人就和他做朋友

常規的愛情,開始之前,都會經歷一個從生疏到認識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兩個人都露出愛的苗頭,但又不敢太放肆,才是一種愜意的狀態 。
很多人說,愛的過程中,兩個人之間要保持適當的距離,這里所講的距離,其實就是上面那種狀態:彼此越過朋友關系一點點,但又沒有完全越線,會尊重對方的一切,會在乎對方的感受 。
道理雖然簡樸,但總有人在愛的過程中不知不覺就忘記了“距離”,要么離得太近,要么離得太遠,始終都卡不到那個正確的點,這時候愛情往往就會出問題 。
就拿“距離太近”這種情況來說:兩個人一旦靠得太近,毫無遮攔,肆意妄為,總覺得已經在一起了,就不需要再遵循什么約束,這樣的話就會越來越貪心,而貪心對應的往往就是失去 。
下面這個兩個曾經相愛的人,走到后來就出現了這種問題,我們來聽聽女主人公是怎么回顧那段感情的 。
很早之前我就聽到有人給我這樣的提醒:“愛情開始之后,不要對男人太好,這其中存在很微妙的關系,尤其是你這種家景很好的人,假如對男人太好,很輕易遭到男人的算計,一旦激發了男人的貪心,對你是沒有好處的!”
當時我沒當回事,心想,“瞎說!都已經戀愛了,男人對我好,我不對他好,我成什么了?我應該在愛情中做得多一點,付出得多一點,才能換來更多的回報 。”
因為我堅信“付出”的重要性,于是就在愛情開始之后,在感情和花錢方面大手大腳付出 。不是只有男人為女人花錢,會讓女人養成習慣,反過來也一樣,女人為男人花錢,也會讓男人養成習慣 。
只是,我在戀愛的過程中沒有注重這些問題,就是覺得我反正一直有錢花,維持住“我為他花錢,他感激涕零”的狀態就很好,一輩子這樣也可以 。
就這樣,我的愛情應了我朋友提醒我的那些話,我激發了男人的貪念,他不知不覺間已經開始算計我了,證據就是,他在婚后提出讓我賣了房去增援他弟弟結婚 。
我拒絕他的要求之后,他就開始跟我算賬,要跟我一刀兩斷,要求所有的財產一分兩半,包括我的房:“離婚可以,房產證上有我名字,房子必須分我一半,否則我告你!”
在他看來,我把他的名字加到房子上,房子就有他的一半了,給人的感覺好無知,說他有病也不過分 。
他說得那么順口,想必背地里已經演示了很多遍,早就在等一拍兩散這一天出現 。
我告訴他,“反正我是不會為你的無知買單,你想告我就去告吧!房產證上是有你的名字沒錯,但卻是在我們結婚后才加上去的,房子是我爸媽婚前給我買的,買房的錢和裝修的錢都是我爸媽出的,你沒為房子付出過一毛錢,現在說要分走一半,真是可笑!”
我們因此鬧掰,愛情自然維系不下去了 。回首往事,恍若一場夢一樣 。
跟他分開之后再回想我朋友曾經給我的忠告,我才意識到她的話有多深刻 。“不要對男人太好,別離得太近”,這種問題放在別人的愛情中是不是問題我不知道,反正在我的愛情中是這樣,我就是因為對他太好,跟他走得太近,完全不拿他當外人,才給了他算計我的機會,希望其他人不要走我走過的錯路,不然帶給你的感受終究是不愜意的 。
有句話說,“假如你非常喜歡一個人,那么,保持一個朋友的距離就夠了,這樣可以一輩子 。”
這句話所說的“很喜歡”,其實就可以說是“愛”了 。換言之,你很愛一個人的時候,也應該和TA保持一個朋友的距離,不管最后會不會一輩子,保持朋友的距離,終究要比“靠得太近”或“離得太遠”要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