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明的父母雙雙去世,但是在生前沒有留下遺囑,而小明的父親在和小明母親結婚前還有一部分財產,到底這些財產該怎么分配,小明畢竟能不能繼續自己父母的財產呢?
對于婚內財產與婚后財產的分配問題 。這種問題很多情況下都可以通過協議或者法律手段進行解決 。但是對于父母死后的遺產問題有時候是比較難解決的 。接下來就由找法網小編為您解答有關父親再婚后遺產怎樣分配的問題 。
對于遺產
首先要分清晰是父母婚前的財產還是之后的財產 。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各方婚前的財產屬于各自所有,由各自的子女進行繼續 。
假如對方子女對老人進行了贍養的話,可以依法分得部分財產 。對于父母婚后的財產,首先要在父母之間進行一次劃分,在劃分之后劃歸于過世方一方的財產再由未過世的父親或母親與過世方子女共同進行繼續 。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續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婚后繼續的遺產一般是認定為共同財產,除非被繼續人明確表示財產只歸一方所有 。所以,假如你父母表示只給你一個人的話,那就是你個人的財產 。
同一順序繼續人繼續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
這是法定繼續中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即同一順序的法定繼續人應該平均分配遺產 。該法條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沒有特殊規定的情況 。
特別情況下法定繼續人的繼續份額可以不均等
根據繼續法的有關規定,“特別情況”主要是指:
(1)對生活有特別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續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 。繼續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別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情形時,才能在遺產分配時中給予照顧,而且一旦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應當給予照顧 。
(2)對被繼續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續人共同生活的繼續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不是應該多分,不具有強制性 。
(3)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續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這是繼續法中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重要體現 。繼續人符合下列條件的,應不分或少分遺產:①繼續人有扶養能力和條件;②不盡扶養義務;③繼續人協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
再婚后的財產,屬于再婚夫妻個人或者共有部分,在再婚夫妻沒有死亡之前,子女無權分配和繼續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首先需要對財產確權,確定那些財產屬于死者個人所有 。規定的是其再婚前所登記在個人名下的屬于登記人婚前個人財產,再婚后取得共有財產有一半屬于死者個人所有 。
作為死者的合法財產遺產,由繼續人辦理繼續 。先看死者有無遺囑指定繼續人,有遺囑,就要按照遺囑執行繼續 。
無遺囑前提,要按照繼續法規定死者第一序列繼續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親生子女和繼子繼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分繼續屬于死者個人合法擁有的全部財產 。根據我國《繼續法》規定,夫妻互為對方的第一順序法定繼續人 。再婚配偶與老人的子女平等地享有遺產的繼續權 。
- 沒有登記的婚姻是否會財產分割 二婚沒登記離婚財產怎么分配
- 假如喪偶財產怎么分配 新婚姻法喪偶財產分配
- 畢竟喪偶婦女能否帶前夫遺產改嫁 喪偶再婚能繼續前夫財產
- 女方無工作離婚可以分到多長財產 婚后老婆沒掙錢可以分財產嗎
- 在我國配偶一方死亡財產怎么分割 夫妻一方死亡財產怎么分配
- 獨身老人去世遺產怎么分配 無子女一方去世財產怎么分
- 分手后男生會經歷哪4種心理變化 男生被甩后的普遍心理
- 假如喪偶財產怎么分配 一方喪偶房子由誰繼續
- 婚前財產配偶有權繼續嗎 二婚能繼續婚前財產
- 再婚夫婦離婚財產糾紛 二婚離婚婚前財產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