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中的政委和書記的區別 公安局政委和書記區別

【公安局中的政委和書記的區別 公安局政委和書記區別】
公安局中的政委和書記的區別:書記是黨的職務,政委是行政職務 。公安機關實行的是行政首長負責制,即局長為一把手;行政機關如鄉鎮縣市省,實行黨委負責制,黨委書記為一把手;公安局政委一般情況是付書記,分管思想政治工作和單位的黨務工作,為第二把手 。公安局里黨委書記有實權 。現實情況下,縣級公安機關才會設立政委職務 。不管局長和政委,總會有一人是黨委書記,另外一人是副書記 。當政委是黨委書記的時候,那么政委肯定是由縣委常委兼任的 。當局長是黨委書記的時候,那么局長肯定是由縣委常委或副縣長兼任的 ?!痉梢罁浚骸豆矙C關組織管理條例》第四條:公安機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