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分手且不可能在一起時 分手了就不要再想起我

已分手且不可能在一起時 分手了就不要再想起我

兩個深愛的人不得已分手是世界上最痛苦最殘忍的事情之一 。因為深愛著對方,為了讓彼此尋找新的愛情生活,重新開始找到幸福的生活,你們只好選擇放手,曾經的最愛也成了前任 。
假如分手后過了一段時間,前任說“我想你了!”你還應該相信、還應該理睬他嗎?
我的答案是:不要相信,不要理睬!經過了分手的痛苦,明知道不可能在一起,何必再去貪戀他想你了的這些曖昧情話呢?更何況,分手了一段時間,你能相信他沒有開始新的感情、對你的感情還是一如既往嗎?
01 分手的前任說“我想你了”,最后發現只不過是一場利用 。同事晶晶去年下半年和男朋友偉偉分手了,因為異地戀 。
晶晶和偉偉同在一個縣城,晶晶去年考上的公務員,偉偉一直在外省大城市上班,收入頗豐,但支出也大 。晶晶要求偉偉回縣城上班,因為她的父母也是體制內的,可以幫偉偉在縣城找到一個不錯的體面的工作 。可偉偉在農村的父母不同意,認為晶晶家太強勢,偉偉相稱于倒插門到晶晶家了,不再屬于他們了;期間還發生了偉偉父母說了做了不少不中聽的言行,認為晶晶高攀了偉偉,而偉偉一直很聽父母的話,最終導致了兩人的分手 。
分手后的晶晶痛苦了很長時間,小姑娘那段時間一直不言不語,也拒絕戀愛 。
今年4月份的時候,晶晶忽然接到了偉偉的電話,偉偉說:“我想你了,我后悔了!”讓晶晶瞬間淚水長流!偉偉說,他同意回縣城上班,他的工作都聽晶晶家的安排 。就這樣,晶晶的父母為了晶晶的幸福,利用自己的人脈,全力幫偉偉找了縣城的一個收入高、條件好的國企工作,偉偉也順利地去上班了 。
結果誰也料不到,偉偉上班后,跟晶晶只相處了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又分手了,很快和另一個女孩領了證,結了婚 。
原來,分手后,偉偉就服從父母的話,談了一個本地的女孩,他所說的“我想你了”只是為了利用晶晶,達到自己在縣城找個好工作的目的而已!
這樣的前任,他無疑是卑鄙的,為了自己的利益,利用了前女友的癡情 。不知道他想起自己這一段不光彩的行為,是否會心懷愧疚?
但他的這一行為,最大的作用就是徹底斷絕了晶晶對他僅有的依戀和好感,晶晶現在談了一個很愛她的男孩,門當戶對,感情也好 。
02 女孩說“我想你了!”其實是新戀情失敗,找前男友重塑信心 。在愛情中,被偏愛的總是有恃無恐!這話一點也不假 。已經傷透了愛自己的前任的心,還想著利用他對自己的感情,玲玲的腦洞還真不是一般的大 。
玲玲和博文大學時候就成了一對戀人,博文對玲玲百依百順,傾其所有地滿意玲玲的要求 。兩人大學畢業后同在上海考入了不同的外企上班 。
最初的愛情甜蜜期過渡到平穩期,玲玲徐徐開始嫌棄自己家景普通的男朋友,覺得他已不能在大上海買房,二不能給自己豐厚的物質生活,三不能讓自己在同事面前有面子 。女同事買的幾萬元的包包,會讓她羨慕、抱怨好幾天 。無論博文怎么掏心掏肺地對她好,她都不開心不滿意 。
終于有一次,玲玲抓住了和事業有成的主管共事的機會,狠狠表現了自己的能力和魅力,深得主管的賞識,和主管有了曖昧的情愫 。在主管同意和她交往后,她義無反顧地離開了她和博文的租住屋,住到了主管在上海的房子里,過上了她想要的生活 。
有一天,博文收到了玲玲的信息說:“我想你了!”通過聊天,博文才知道,玲玲正面臨著感情危機,那個主管被一個更年輕美麗的女孩纏上了,目前正在冷淡她,冷暴力她,希望她能知難而退,搬出他的房子 。在和主管的戀愛中,她一直是愛得辛勞、愛得卑微的那一個,可是,她的全心愛意,主管卻毫不珍惜 。有了新歡,立刻就要拋棄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