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商標注冊


菲律賓商標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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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商標注冊】形式審查:商標審查員對商標注冊申請先進行形式審查,如果商標申請文件齊備,審查官將向申請人頒發申請日和申請號 。若商標申請文件不齊備 , 申請人必須在提交商標申請之日起的60天內補齊所缺文件 。若未在該期限內補齊,在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 , 申請人可獲30天的延期 。上述期限內仍未補齊文件的申請將被視為自動放棄 。
實質審查:如果通過形式審查的商標注冊申請經官方實質審查后被駁回,官方將書名通知申請人或申請人在菲律賓的商標代理人,并闡明駁回理由 。申請人在接到駁回通知之日起的40天內可向菲律賓商標局提交復審 。
官方回執時間:1-2周
注冊需時:6-12個月
注冊有效期:20年,自注冊之日起計算 。
商標的續展: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20年 。續展的申請可以在期滿前6個月內提出 , 也可在期滿后3個月寬展期內提出但須繳納罰金 。
商標異議期限:30天
連續不使用撤銷時間:5年
官方語言:以他加祿語為基礎的菲律賓語/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