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立案后開庭的時間是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 , 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開庭前,會提前3日通知 。
【法律依據】
【離婚立案后開庭等多長時間】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 , 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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