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打假人敲詐勒索罪被判刑 職業打假 敲詐勒索刑事判決書



文章插圖
職業打假人敲詐勒索罪被判刑 職業打假 敲詐勒索刑事判決書

文章插圖
近日 , 靠“打假”月入過萬 , 年僅18歲的“職業打假人”陳之強因涉嫌敲詐勒索被警方立案偵查引發廣泛關注 。
值得注意的是 , 陳之強一人提起的訴訟就占到該縣人民法院全年受理案件的近五分之一!
出生于2003年1月28日的陳之強號稱是中國年齡最小的“職業打假人” 。他16歲起便開始關注打假行業 , 受限于自己未成年 , 他暫時沒有采取行動 。2021年2月 , 剛剛滿18歲的陳之強就迫不及待地開啟了“職業打假”生涯 , 不到一年時間 , 他跟商家打了800多場官司 , 獲利十幾萬元 。
他自己也毫不避諱地說 , 打假純粹是為了賺錢 , 宣稱自己通過“打假”月入過萬 , 并開展“收徒”業務 , 建了很多個打假維權交流群 , 收取388元學費教別人如何職業打假 。
然而他沒想到的是 , “打假”職業帶給他的不只是高額收益 , 恐怕還將面臨牢獄之災 。
不到一年的時間 , 徐聞縣人民法院受理陳之強此類起訴案件達800余宗 。
法院認為陳之強以向法院起訴作為手段 , 利用商家恐慌心理 , 迫使商家妥協 , 多次索取商家錢財 , 且數額極大 , 涉嫌敲詐勒索犯罪 。將陳之強涉嫌敲詐勒索的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 徐聞縣公安局已作出立案決定書 , 決定對陳之強涉嫌敲詐勒索立案偵查 。
陳之強的行為是對公共資源的極大浪費 , 據公開資料顯示 , 徐聞縣人民法院作為一個縣級人民法院 , 2019年全年受理的案件不過4569件 , 審結4244件 , 陳之強一人提起的訴訟就占到該縣人民法院全年受理案件的近五分之一!
徐聞縣人民法院定編只有102人 , 陳之強這800多件訴訟占用了法院工作人員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h人民法院的功能是服務于基層人民百姓 , 卻被“職業打假人”陳之強用來賺錢 。而且他還“收徒” , 傳授“打假”方法 , 培養“職業打假人” , 這樣的行為如果泛濫 , 將會給基層法院增加更多的工作量 , 浪費本來就緊缺的公共資源!
所謂的“打假” , 成為一部分自認為頭腦聰明的人牟利的手段 , 他們這種行為是在違法的邊緣游走 。
真正的打假應該是怎樣的?當消費者發現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時 , 第一時間應該是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即使商家銷售假冒偽劣商品 , 也應該由相關部門處理 。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是違法行為 , 相關法律法規也有消費者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的相關賠償條款 , 例如我們熟知的“假一賠十”等處罰 , 來保護消費者的權利 。
而私下找商家索要賠償或通過起訴、威脅起訴等方式達到索賠目的 , 都涉嫌敲詐勒索 。
據了解 , 陳之強大部分訴訟案件都以庭外和解、撤訴告終 , 商家支付“和解費”息事寧人 , 陳之強撤訴 。一方面可能是部分商家的商品確實有問題 , “大事化小 , 小事化了” , 通過賠償來息事寧人;另一方面 , 即使產品沒有問題 , 也因為很多中小商家有“花錢消災”的心態 , 讓陳之強這類“打假人”屢屢得逞 , 而且他們還到處宣稱并炫耀這是一種“很時髦的職業” 。
自古以來 , 三百六十行 , 打假從來不是一門職業 。
君子愛財 , 取之有道 。利用商家恐慌心理和到法院起訴來達到自己索取錢財的目的 , 這種行為為人所不齒 , 浪費了大量的公共資源 , 同時也有可能把自己送進監獄 。
【職業打假人敲詐勒索罪被判刑 職業打假 敲詐勒索刑事判決書】或許 , “職業打假人”本就不應該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