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伊立替康

【鹽酸伊立替康】 鹽酸伊立替康注射液 , 適用范圍為本產品適用末期大腸癌病人的醫治:蘋果與5-氟尿嘧啶和亞葉酸片協同醫治以往未接納放療的末期大腸癌病人;蘋果做為單一使用藥物 , 醫治經含5-氟尿嘧啶化療方案醫治不成功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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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量調節
每一次醫治以前必須細心地檢測和評定病人出現的毒副作用反映 , 尤其是在醫治的第一周期時間 。鹽酸伊立替康和5-FU的使用量應當依據病人個人對醫治的耐受性狀況而開展調節 。表1為相互用藥時強烈推薦的使用量調節計劃方案 。全部的使用量調節都應當以此前出現的最比較嚴重的毒副作用反映為根據 。病人只能不在應用腹瀉藥的狀況下最少24鐘頭內已不腹瀉(修復到醫治前的腸作用情況)才可以剛開始下一治療過程的醫治 。
當毒副作用功效修復至NCI 1級或更低 , 粒細胞記數修復至≥1.5 x 109/L , 血小板計數修復至100 x 109/L及其醫治有關腹瀉徹底處理以后才可以剛開始下一個新的醫治周期時間 。醫治應被延遲時間1-2周以協助有關的毒副作用反映的修復 。假如延遲時間2星期過后病人仍不可以修復 , 應當考慮到終止放療 。假如未產生不能耐受性的毒副作用反映 , 那麼要是病人能再次有臨床醫學獲利 , 則應再次之后的鹽酸伊立替康/5-FU/LV計劃方案醫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