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內女方是可以提出離婚的,如果夫妻感情確實破裂,法院應該判決離婚 。
【女方提出離婚可以在哺乳期嗎】《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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