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產注冊商標可以加地名嗎

地方特產注冊商標可以加地名 。
【地方特產注冊商標可以加地名嗎】商標法第十條規定第二款,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名稱不得作為商標 。該條為絕對禁止性條款,即不僅不能注冊,而且不可以使用 。但是,有其他含義,且其他含義強于其作為地名的,可以使用并注冊 。所謂的且其他含義強于其作為地名的,即不僅要有其他含義,而且該含義容易為一般公眾所知 。如果一般公眾首先聯想到的是地名,而不是其他含義,則其他含義弱于其作為地名的,一般也是會被駁回禁止注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