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人身監護和財產監護兩個方面 。對未成年人的人身監護 , 以教養、保護為目的 。
對被宣告為無行為能力人的監護 , 以保障其本人及社會的安全 , 并促其恢復健康為目的 。至于財產監護 , 監護人得依法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 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三十四條: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 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
【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第三十五條: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 , 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