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是什么】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是一種納稅方式,由納稅人在獲得收入的次年進行報稅 。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時間為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即2020年的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時間為2021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 。
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情形包括:
1、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 。
2、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
3、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 。
4、納稅人申請退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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