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手續如下 。
1、當事人申請,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申請時應持雙方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以及離婚協議書 。
2、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以及關于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并蓋章 。
3、婚姻登記機關審查,婚姻登記機關應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如查明僅為夫妻一方要求離婚,或在子女及財產等問題上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
【協議離婚需要什么手續】4、離婚登記和發給離婚證,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應當當場給予登記,發給離婚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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