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在到期前,期限可以隨時變更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 , 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
【勞動合同的期限什么時候能變更】這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對原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合同期限,進行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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