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告訴我上訪程序

一、對信訪受理范圍內的事項,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采用書信、電話、走訪等形式,向相應的國家機關反映 。
【誰能告訴我上訪程序】二、對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以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職權范圍內的信訪事項,應當分別向有關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提出 。
三、通過書信反映問題,需要寫明通訊地址和郵政編碼 。告訴、申訴、控告、檢舉信,需要寫清被反映者的姓名、單位、事實和投訴要求 。
四、通過走訪反映問題,須到指定的接待室 。除有特殊原因或者緊急情況外,應當先向責任歸屬機關或者單位反映 。
五、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時,可以就近向有關行政機關報告 。
六、多人反映共同意見、建議和要求的,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話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訪形式的,應當推選代表提出,代表人數不得超過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