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萬賠償金引得親人反目,祖孫三代對簿公堂,得到錢卻沒了親情( 二 )


35萬賠償金引得親人反目,祖孫三代對簿公堂,得到錢卻沒了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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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家人為這三十五萬元分割糾纏不清時 , 第四個孩子出現了 , 李家人突然向法院追加了原告 , 說李永燦還有第四個孩子 , 而且這個孩子也是李永燦的親生孩子 , 是與第二任妻子生育的孩子 , 今年已經十四歲 , 是個女兒 。
這突然出現的第四個孩子 , 讓故事走向再次發生轉折 , 但李永燦與第二任妻子在1994年已經離婚 , 而這位1996年出生的女兒 , 到底是李永燦的親生女兒嗎?面對又多一個身份不明的女兒來分這筆賠償款 , 李曉星表示了強烈反對 , 她認為 , 自己的這個繼母每天虐待自己 , 甚至幾次三番想要賣掉自己 , 父親才與第二任妻子離婚 , 這個突然出現的第四個孩子根本不是李永燦親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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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星的繼母卻表示 , 自己離婚是因為李曉星每天在李永燦那里胡說八道 , 逼得自己不得不與李永燦離婚 , 而離婚只是形式上的離婚 , 實際上 , 李永燦并沒有與自己斷絕聯系 , 這出現的第四個孩子也的確是李永燦的親生孩子 。
35萬賠償金引得親人反目,祖孫三代對簿公堂,得到錢卻沒了親情】在聽到繼母的這番說辭后 , 李曉星憤怒解釋道 , 李永燦與她離婚完全是繼母的人品問題 , 李永燦曾將李曉星叫到跟前囑咐道 , 自己是絕對不會再跟繼母有任何關系 , 這第四個孩子絕對不是李永燦的親生孩子 , 繼母也拿不出這個孩子是李永燦親生孩子的證據 , 甚至出生證明都不敢讓我們看 。 但不管李曉星如何反對 , 李家人一口咬定這個孩子就是李永燦的親生孩子 , 應該從賠償款中分得一部分 。
面對這第四個孩子 , 李曉星的大伯說 , 李永燦經常跑到第二任妻子娘家去看她 , 經常給她買衣服、吃的 , 在李永燦的葬禮上 , 這個孩子也出現了 。 而隨后在與李永燦要好的村民口中卻并不是這回事 , 在村民口中 , 李永燦并不承認這個孩子 , 自己也沒有聽說過這件事 。 那這個孩子到底是不是李永燦的親生孩子?李家人為何一口咬定這就是李永燦的孩子?事情的走向越來越看不清 。
35萬賠償金引得親人反目,祖孫三代對簿公堂,得到錢卻沒了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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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李永燦已經去世 , 能夠證明這第四個孩子是不是李永燦親生孩子的證據只有李家的這本戶口本 , 但這本戶口本也有問題 。 李永燦與第一任妻子已經離婚十多年 , 養子早已改姓 , 那為何柴衛帥還能出現在李家的戶口本上呢?柴衛帥的戶口還沒遷走嗎?
原來 , 在李永燦出事后 , 李永燦的三弟李永憲和大哥李永軍晚上來到了柴衛帥現在的家 , 聲稱柴衛帥是李永燦的長子 , 現在將李永燦的戶口遷回去 , 拿到這筆錢后 , 柴衛帥的一切事都由李家承擔 , 就這樣 , 柴衛帥的戶口被匆忙遷了回去 。 在獲得李永燦賠償金時 , 李家提交的就是這本被匆忙修改過的戶口本 。
35萬賠償金引得親人反目,祖孫三代對簿公堂,得到錢卻沒了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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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展到此 , 李永燦的大哥承認 , 柴衛帥是被匆忙遷回去的 , 戶口本是爭奪賠償款的工具 , 自己是想著多爭點錢 , 這第四個孩子 , 也是在李永燦死后遷入的 。 而這本為了分家產才修改的戶口本被李家人用過以后 , 就想要將柴衛帥與第四個孩子的戶口再遷回去 , 面對曾經許諾過的條件也是翻臉不認人 。
最后 , 在2010年8月24日 , 在鞏義市人民法院的調解下 , 這場長達五個月的大戰終于達成了和解 , 李永燦的母親優先分得撫養費2824元 , 養女劉曉星分得73282元 , 養子柴衛帥分得65000元 , 剩下15萬4844元由李永燦親生兒子李亞孟、第二任妻子和李永燦母親平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