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死緩核準權的問題

【關于死緩核準權的問題】死刑復核權是指對被告人判處死刑的案件,由有權的人民法院進行復核,以決定是否核準死刑判決并執行死刑所應當遵循的權利 。是對死刑的判決和裁定進行復核的權限 。死刑核準權一直就在最高人民法院 。新中國的死刑復核制度,在1954年9月第一部《人民法院組織法》頒布至文化大革命前,在當時歷史條件下,該法規定死刑復核權由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級人民法院共同行使 。到21世紀之間下放與收回幾經波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