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在責任限額內賠償對方的車輛損失 , 有責任的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
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ㄒ唬┧勞鏨瞬信獬ハ薅釵?10000元;
?。ǘ┮攪品延門獬ハ薅釵?0000元;
【出事故交強險怎么賠償車損】 ?。ㄈ┎撇鶚獬ハ薅釵?000元;
?。ㄋ模┍槐O杖宋拊鶉問? ,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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