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動和辭職的區別

調動是通過自己申請或工作需要經上級批準后調動到另外的單位或部門工作,而辭職是自己申請經上級批準后脫離與單位的勞動合同關系但也需要支付違約金 。調動是勞動者仍在崗位上,只是崗位換了,辭職是勞動者已經不在崗位上 。調動是個人提出申請,單位審批,新單位商調,辭職是個人提出申請,單位審批,單位出具同意辭職決定 。
【調動和辭職的區別】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