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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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 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違背用人單位真實意思的無效;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
百科【】【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以上說明了勞動合同可以單方解除的情況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