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我省可以適當延長重大復雜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地區的決定簡述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我省可以適當延長重大復雜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地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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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5年2月4日浙江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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