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的基本結構

關于花結構的本質,比較一致的觀點傾向于將花看作一個節間縮短的變態短枝,花的各部分從形態、結構來看,具有葉的一般性質 。根據博物學家歌德的判斷,認為花是適合于繁殖作用的變態枝 。這一觀點得到了化石記錄以及很多系統發育與個體發育證據的支持,并且能較好地解釋多數被子植物花的結構,因而延用至今 。
【花的基本結構】一朵完整的花包括了六個基本部分 , 即:花梗、花托、花萼、花冠、雄蕊群和雌蕊群 。
其中花梗與花托相當于枝的部分 , 其余四部分相當于枝上的變態葉,常合稱為花部(flower parts) 。一朵四部俱全的花稱為完全花,缺少其中的任一部分則稱為不完全花 。花的各部分如花萼、花冠、雄蕊群和雌蕊群等及花序在長期的進化過程中,產生了各式各樣的適應性變異,因而形成了各種各樣的類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