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兩年怎么證實,如何收集證據證實夫妻分居兩年

夫妻分居兩年怎么證實,如何收集證據證實夫妻分居兩年

愛爾蘭作家曾說過“讓離婚同結婚一樣方便 , 一樣成為私人的事情” 。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 , 一生中也會有200次離婚的念頭和50次掐死對方的想法 。而當今不少年輕人也表示 , “離不離和能不能離完全是兩碼事 。就算婚姻甜蜜、甚至干脆不想結婚的人 , 也該擁有離婚自由 。”
但問題來了 , 在2020年離婚自由有多難?
連原當當網CEO、聯合創始人之一的李國慶 , 這個一直行走在風口浪尖的男人 , 也忍不住發出了來自靈魂深處的拷問:“我這都分居兩年零五個月了 , 還得質證感情破裂與否?”
那么問題來了 , 分居多久法院可以判離婚?可能不少朋友都曾聽說過 , “分居滿兩年自動離婚”這種說法 。但事實上大家可能都存在誤解了 。因為事實上分居兩年不會導致“自動離婚” , 婚姻法規定的是因夫妻關系不合分居滿二年的 , 只是其中條件之一 , 是一種通過訴訟離婚達到解除婚姻關系的目的 。但最根本的條件是夫妻關系不合 , 確實無法共同生活 。
【夫妻分居兩年怎么證實,如何收集證據證實夫妻分居兩年】翻譯過來也就是說 , 無論夫妻分居多少時間 , 假如雙方都不提出離婚 , 婚姻關系都不會自動解除 。除非起訴到法院 , 而且有足夠證據證實夫妻感情已經破裂 , 不存在破鏡重圓 , 法院判離婚的機會就很高了 。
那么該收集哪些證據證實雙方分居事實?在司法實踐中 , 能夠證實夫妻分居事實的常見證據一般有:
一方在外居住的證實 , 如居住證、房屋租賃合同、水電物業繳費單等;
尤其像居住證這類由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據 , 有較高的證實力 , 建議可以優先收集 。而像在外地居住繳付房租、水電物業這些費用時 , 應當盡量使用銀行卡支付或轉賬 , 以留下相應的證據賬單 。
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協議;
實務中建議盡量通過郵寄的方式 , 向另一方寄送分居協議 。當對方簽收了郵件 , 即表明告知對方 , 雙方分居狀態開始 。同時記得要簽書面協議 , 注重保留好郵寄的相關單據 。
微信、短信、電子郵件、通話錄音等證據;
夫妻雙方在日常溝通中形成的通信內容 , 如包含證實雙方感情不合分居的事實 , 在實務中算是較好的證據 。不過 , 這類證據要注重收集的方法與技巧 , 詳細建議咨詢法律專業人員 。
同事、朋友、鄰居等證人證言 。
在分居期間 , 會有一定的人員對該分居事實有所了解 。但由于證人經常與其作證的一方通常存在利害關系 , 加之離婚涉及個人隱私 , 法院一般不采納單獨的證人證言 , 須結合其他的證據來認定分居的事實 , 能形成較好的證實作用 。
寫在最后:“清官難斷家務事” , 分居屬于夫妻雙方比較隱私的事情 , 在證據收集方面會顯得十分有限 , 對于向以感情不和為由起訴離婚的夫妻來說 , 想要成功起訴離婚還是有一定難度的 , 建議可以向專業法律人士咨詢 。最后當然更希望的是 , 這些知識大家可以了解 , 但最好都用不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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