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辦,想離婚一方不同意怎么辦

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辦,想離婚一方不同意怎么辦

離婚通常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 。這兩種途徑適用的情形不一樣 , 同時程序也不一樣 。
一、協議離婚協議離婚適用于雙方均同意離婚 , 且能夠對財產分割以及孩子撫養權達成一致的情況 。雙方對離婚協議達成一致意見后 , 帶著相關材料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請離婚 , 申請后30日 , 如雙方均無反悔的 , 再親自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 如任何一方反悔 , 則無法協議離婚 。
二、訴訟離婚假如一方想離婚 , 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下落不明 , 或者雙方均同意離婚 , 但對于孩子的撫養權、財產分割達不成一致意見 , 那么在上述情況下 , 就需要訴訟離婚了 。
訴訟主要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立案 。
首先確定管轄的法院 , 然后再帶著相應的材料去法院立案 。
調解 。
法院收到材料后 , 會進行調解 , 假如雙方能夠調解成功 , 法院會出具調解書 , 假如雙方不能調解或調解不成功 , 那么案件會轉入審判程序 。
開庭 。
對于不同案件 , 庭審的重點不一樣 , 重點預備的證據也就不一樣 。
(1)假如雙方都同意離婚 , 但是對于財產、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 那么庭審的重點是財產 , 孩子的撫養權和撫養費 , 證據的重點也就是與財產、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有關的證據 。
(2)假如庭審中 , 被告果斷不同意離婚 , 那么庭審的重點就是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假如是第一次起訴離婚 , 且雙方均不存在重婚、與婚外異性同居、家暴、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等法定情形 , 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 。
【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辦,想離婚一方不同意怎么辦】所以 , 假如是第一次起訴離婚 , 且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 , 假如對方存在法定離婚的情形 , 建議收集相關的證據 , 詳細如下:
第一 , 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這類證據包括物業的監控、悔過書、自認與婚外異性同居的錄音、錄像等 。
第二 , 家暴:這類證據主要包括報警記錄、悔過書等 。不過律師建議 , 一方被家暴時一定要報警 , 起訴時 , 可以哀求法院依法調取報警記錄 , 否則僅有受傷的照片無法證實對方存在家暴行為 。
第三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 。這類證據包括雙方簽署的分居協議書等 。首先需要證實雙方系因感情不和分居 , 其次需要證實雙方分居滿2年 。
第四 , 一方下落不明 , 可以先申請法院宣告對方失蹤 。一旦法院宣告對方失蹤 , 再起訴離婚 , 法院會判決準予雙方離婚 。有的當事人會問 , 假如我聯系不到對方 , 可以申請法院宣告其失蹤嗎?答案是不可以 , 下落不明是指全方位地失去音訊 , 而不僅僅指無法聯系到對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