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妝玩具熱銷,中消協提示勿當兒童化妝品使用

本文轉自:光明網
7月7日 , 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中國保健協會化妝品發展工作委員會發布暑期消費提示 , 保障兒童用妝安全 。
選購兒童化妝品應注意功效類別 , 3歲以下嬰幼兒不宜使用“彩妝” 。
國家藥監局發布的《化妝品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規定 , 3~12歲兒童使用的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有清潔、卸妝、保濕、美容修飾、芳香、護發、防曬、修護、舒緩、爽身;而0~3歲嬰幼兒使用的化妝品功效宣稱則僅限于清潔、保濕、護發、防曬、舒緩、爽身 。
由此可見 , 0~3歲嬰幼兒使用的化妝品功效宣稱中不包括美容修飾、卸妝等“彩妝”類別 。 為此 , 家長們不要為3歲以下嬰幼兒購買“彩妝” 。 如果彩妝化妝品標簽宣稱3歲以下嬰幼兒可用 , 則屬于違法行為 。
購買兒童化妝品應選擇有資質的正規商家 , 仔細閱讀標簽標注并核驗產品信息 , 認準“小金盾”標志 。 消費者購買兒童化妝品時 , 首先 , 應認真查看經營者的營業執照等資質情況 , 選擇證照齊全的正規商家進行交易 , 并保留發票、收據等購物憑證 。 其次 , 要盡量選擇知名度高、消費者評價較好的品牌和產品 , 仔細閱讀產品包裝上的標簽標注信息 , 特別是產品成分、功效、使用人群、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注意事項等 。 最后 , 要查看產品的注冊或備案信息 , 兒童化妝品一般為“妝”字號 , 并可通過國家藥監局網站(https://www.nmpa.gov.cn/)或者化妝品監管App進行核對 , 查驗產品信息真偽 。
為區別于其他產品 , 應注意中文名稱或包裝可視面上是否明示適用于兒童等說明用語 , 產品標簽中是否標注“應在成人監護下使用”等警示用語 。 此外 , 國家藥監局還于2021年12月推出了兒童化妝品“小金盾”標志(如下圖所示) , 自2022年5月1日起 , 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 , 必須標注“小金盾”標志;此前申請注冊或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 , 未按照規定標注“小金盾”標志的 , 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應當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產品標簽更新 。 即2023年5月1日后生產或者進口的兒童化妝品將全部標注“小金盾”標志 。
彩妝玩具熱銷,中消協提示勿當兒童化妝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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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化妝品“小金盾”標志
需要注意的是 , 化妝品包裝上標注“小金盾”標志 , 僅說明該產品屬于兒童化妝品 , 與成人化妝品、玩具等產品進行區別 , 并不代表該產品已經獲得監管部門審批或者質量安全得到認證 。
不存在“食品級”化妝品 , 誤當食物攝入化妝品存在安全風險 。 近期 , 一些商家在生產化妝品時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產“食品”的原料 , 就借機稱這樣的化妝品為“食品級”化妝品 , 暗示家長把這樣的化妝品給兒童使用更安全 。 事實上 , 化妝品和食品是兩種不同類別的產品 , 依據不同的法規規定,適用不同的產品標準、原料要求、生產條件等 , 根本不存在所謂的“食品級”化妝品 。 評價化妝品是否安全 , 需要評估其原料的安全性 , 同時還需要評估產品配方、生產工藝、使用方式、貯存條件等 。 為此 , 《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二款明確規定 , “兒童化妝品標簽不得標注‘食品級’‘可食用’等詞語或者食品有關圖案” 。
在日常使用中 , 如偶爾少量的口紅、唇膏等質量合格的兒童化妝品被舔食入口 , 則不必過于擔心 , 因為這種攝入量較小 , 一般仍在安全容許的范圍內 。 但如果孩子把兒童化妝品誤當作食品大量攝入 , 則可能導致健康風險 , 如果出現不適癥狀 , 要及時就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