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企業改制后對職工如何安置

集體企業改制以后,對職工的安置基本上是兩種情況:
一種是工齡買斷 , 一次性發放經濟補償金 , 解除勞動關系 。
另一種就是繼續上班,原來集體企業中的職工成為新企業的正式工人,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享受企業工齡和社會保險保障 。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ㄒ唬├投咭勒氈痙ǖ諶頌豕娑ń獬投賢模?
 ?。ǘ┯萌說ノ灰勒氈痙ǖ諶豕娑ㄏ蚶投嚀岢黿獬投賢⒂肜投咝桃恢陸獬投賢模?
 ?。ㄈ┯萌說ノ灰勒氈痙ǖ謁氖豕娑ń獬投賢模?
 ?。ㄋ模┯萌說ノ灰勒氈痙ǖ謁氖惶醯諞豢罟娑ń獬投賢模?
 ?。ㄎ澹┏萌說ノ晃只蛘嚀岣呃投賢級ㄌ跫├投賢? ,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勒氈痙ǖ謁氖奶醯謁南睢⒌諼逑罟娑ㄖ罩估投賢模?
【集體企業改制后對職工如何安置】 ?。ㄆ擼┓傘⑿姓ü婀娑ǖ鈉淥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