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斷交多久作廢

【醫療保險斷交多久作廢】醫保的參保年限是不會作廢的 。參保人在醫療保險年度內(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累計中斷參保不超過3個月的,可以續繳醫保,其中斷前后的連續參保時間合并計算(連續繳費),超過3個月的,只能重新參保 。
醫保規定參保人員未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 , 從未按時足額繳納的當月起,終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