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兒奉母”對嗎 埋兒奉母的意思】
埋兒奉母是什么意思?埋兒奉母,也叫“郭巨埋兒”,是中國傳統民間故事,在東晉干寶所寫的《搜神記》、宋代《太平廣記》、元代郭居敬的《二十四孝》中都有記載 。
“埋兒奉母”講的是晉代一個叫郭巨的人,在父親去世后,把家產分給了兩個弟弟,自己只接了母親來供養,對母很孝順 。后家境越來越艱難,妻子生了一男孩,郭巨的母親非常疼愛孫子,自己舍不得吃飯,把食物留給孫子吃 。
郭巨覺得養這個孩子會影響供養母親,就和妻子說:“兒子以后可以再生,母親只有一個,不如埋掉兒子,節省糧食供養母親 。”當他們挖坑埋孩子時,突然從地里冒出一壇子黃金,上面寫:“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夫妻得到黃金,回家供養母親和孩子,從此,郭巨不僅生活變好,還以孝順的美名傳遍天下 。
這個故事是一則民間傳說,沒有真實的歷史原型,雖然被列在元代郭居敬的《二十四孝》中,但郭巨的做法一直都有爭議,明戴君恩《剩言》直接就評價說:“郭巨埋兒以食母,吳起殺子以媚君,不情莫甚矣 。”清代袁枚也說他“大罪也” 。
“埋兒奉母”對嗎?這要看以誰的眼光來看,百善孝為先是對的,但不能做“愚孝”之事,而“埋兒奉母”不能說做錯了,只能說做法有些偏激 。
“埋兒奉母”的典故,講的是古代一個叫郭巨的人,本來家里挺有錢的,但父親過世后,他做主把財產分了兩份,分別給了他的兩個弟弟,而自己一分不留,且還把母親接到自己親身邊來照料,對母親是特別孝順 。后來他家里越來越窮,他媳婦又生了一個男孩兒,而郭巨的母親特別疼愛這個孫子,自己不舍得吃飯,把食物留給孫子吃 。而郭巨感到內疚,覺得養孩子必然會影響自己供養母親,于是就和妻子商議:“說兒子死了可以再生,但母親沒了卻不能復活,干脆把兒子埋了吧,省點糧食供養母親” 。
之后的故事就帶有一些神話色彩了,當夫妻二人打算挖坑埋掉自己的兒子時,突然挖到一壇黃金,上面寫道:“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夫妻二人得到黃金,生活也就不再拮據了,安心回家孝順母親 。
其實這個故事是有漏洞的,一個是剛出生的孩子是無法吃稀飯的,哪怕奶奶把糧食生下來,孩子也無法直接使用 。另外,那個年代的糧食跟現在不一樣,很多糧食根本不適合小孩子食用 。最奇葩的就是那一壇黃金了,完全就是扯,現實中根本不會出現 。但有一點我們要知道,在那個年代民風淳樸,說好聽點是淳樸,說不好聽點是愚笨,而這些故事實際上就是為了給老百姓洗腦,宣揚“孝道”的,這與“割肉喂母”的典故如出一轍 。所以,信不得真 。
如果在古代這么做,人們會贊揚他孝順,但如果是現代,受法律限制,如果他埋了自己的兒子,他就犯了殺人罪,死刑都是輕的 。而他的妻子也不會允許郭巨那么做,離婚都是輕的 。但在古代,女子沒有話語權,嫁妓隨妓嫁叟隨叟的年代,也只能聽夫家安排而已 。
所以,郭巨這種行為雖然是在盡孝,但絕對是愚孝,其精神是好的,但做法卻是錯的,不可取 。
埋兒奉母郭巨埋兒諷刺了什么?這是二十四孝圖里面的,諷刺的是封建社會的愚孝,雖把這個故事列入二十四孝,并極為推崇,但卻有許多后來人對此并不贊賞 。認為郭巨雖有孝心,但殺兒之舉,卻有違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為貴”的人本觀念 。
看似大孝,其實是殘忍 。古有為求神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為父母治病獻五臟的,極少有為父母去殺人的 。”為了節約糧食,就想把自己的親生兒子殺了,一則有違老母愛孫之心,二則陷老母于不仁 。
擴展資料:
評價
魯迅在《二十四孝圖》與《后記》中的評論:至于玩著“搖咕咚”的郭巨的兒子,卻實在值得同情 。他被抱在他母親的臂膊上,高高興興地笑著;他的父親卻正在掘窟窿,要將他埋掉了 。但是劉向《孝子傳》所說,卻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給了兩弟;孩子是才生的,并沒有到三歲 。
我最初實在替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黃金一釜,這才覺得輕松 。然而我已經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親去做孝子了 。如果一絲不走樣,也掘出一釜黃金來,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時我雖然年紀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這樣的巧事 。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愚孝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埋兒奉母
埋兒奉母的典故是什么?表達了什么意思?埋兒奉母講的是晉朝時期 。有一個郭家,是個很富有的家庭,后來因為父親的離世,家產被郭巨分割給弟弟們,他身為家中的老大,承擔起贍養母親的責任,不過此人雖然很孝順但賺錢的能力稍弱,很快家中就越來越貧窮 。妻子還給他生了個兒子,老太太也十分喜愛 。這讓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甚至家中的溫飽已經成了問題,老太太心疼自己的孫子,常常把自己的飯食省下來都讓孫子吃,郭巨看著母親忍饑挨餓內心很是愧疚,便和妻子商量,母親只有一個,孩子還可以再生,家中現在如此貧窮,與其讓母親給兒子省口糧,還不如先埋掉兒子,好好奉養母親,等以后生活條件便好了在重新生一個 。很快這個想法就開始實施,傍晚挖坑要把兒子埋掉,不過在坑底竟然發現了一堆黃金,上面還寫到上天被郭巨孝順母親的行為所感動,專門贈予郭巨的 。郭巨得到這筆錢財后,帶著全家過上了好日子,孝順的名氣也傳遍了各地 。孝順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但郭巨的做法未免太極端了,雖然埋兒奉母的故事現在還在二十四孝之中,小編也建議大家看看就好,不要模仿 。與其把孩子活生生殺死來讓老母親過上好生活,為什么不能去努力工作賺錢,這都是活生生的生命,不是玩具不想要就扔掉 。若不是因為得到了金子,這個孩子被活埋,之后再生下小孩,郭巨這對夫妻也不是什么稱職的父母 。這種冷血殘忍的事情更不適合拿來宣傳贊揚 。這個故事最應該拿來諷刺愚孝,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是身為人的責任,但也不能用如此極端的手法 。
埋兒奉母是什么意思 關于埋兒奉母的簡介1、埋兒奉母釋義:為了弘揚孝道,弘揚傳統文化,安徽省六安市便以二十四孝故事為題材制作了一批街頭公益廣告,引發了爭議 。
2、原文:郭巨,家貧 。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 。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兒可再有,母不可復得 。”妻不敢違 。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見黃金一釜,上云:“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
3、釋義:郭巨,晉代隆慮人(今河南省林州市人),原本家道殷實 。父親死后,他把家產分作兩份,給了兩個弟弟,自己獨取母親供養,對母極孝 。后家境逐漸貧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親非常疼愛孫子,自己總舍不得吃飯,卻把僅有的食物留給孫子吃 。郭巨因此深感不安,覺得養這個孩子必然影響供養母親,遂和妻子商議:“兒子可以再有,母親死了不能復活,不如埋掉兒子,節省些糧食供養母親 。”當他們挖坑時,在地下二尺處忽見一壇黃金,上面寫:“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夫妻得到黃金,回家孝敬母親,并得以兼養孩子 。從此,郭巨不僅過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順的美名傳遍天下 。
埋兒奉母是錯,還是對呢?這要看以誰的眼光來看,百善孝為先是對的,但不能做“愚孝”之事,而“埋兒奉母”不能說做錯了,只能說做法有些偏激 。
“埋兒奉母”的典故,講的是古代一個叫郭巨的人,本來家里挺有錢的,但父親過世后,他做主把財產分了兩份,分別給了他的兩個弟弟,而自己一分不留,且還把母親接到自己親身邊來照料,對母親是特別孝順 。后來他家里越來越窮,他媳婦又生了一個男孩兒,而郭巨的母親特別疼愛這個孫子,自己不舍得吃飯,把食物留給孫子吃 。而郭巨感到內疚,覺得養孩子必然會影響自己供養母親,于是就和妻子商議:“說兒子死了可以再生,但母親沒了卻不能復活,干脆把兒子埋了吧,省點糧食供養母親” 。
之后的故事就帶有一些神話色彩了,當夫妻二人打算挖坑埋掉自己的兒子時,突然挖到一壇黃金,上面寫道:“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夫妻二人得到黃金,生活也就不再拮據了,安心回家孝順母親 。
其實這個故事是有漏洞的,一個是剛出生的孩子是無法吃稀飯的,哪怕奶奶把糧食生下來,孩子也無法直接使用 。另外,那個年代的糧食跟現在不一樣,很多糧食根本不適合小孩子食用 。最奇葩的就是那一壇黃金了,完全就是扯,現實中根本不會出現 。但有一點我們要知道,在那個年代民風淳樸,說好聽點是淳樸,說不好聽點是愚笨,而這些故事實際上就是為了給老百姓洗腦,宣揚“孝道”的,這與“割肉喂母”的典故如出一轍 。所以,信不得真 。
如果在古代這么做,人們會贊揚他孝順,但如果是現代,受法律限制,如果他埋了自己的兒子,他就犯了殺人罪,死刑都是輕的 。而他的妻子也不會允許郭巨那么做,離婚都是輕的 。但在古代,女子沒有話語權,嫁妓隨妓嫁叟隨叟的年代,也只能聽夫家安排而已 。
所以,郭巨這種行為雖然是在盡孝,但絕對是愚孝,其精神是好的,但做法卻是錯的,不可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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