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太太離婚時提家務勞動補償19萬 最后她只拿到1.5萬

浙江有一位女士結婚三年了 , 丈夫在外面工作,她在家里做全職太太,照顧孩子和老人,簡單來說就是做全職太太 。但是沒想到,3年后兩個人婚姻破裂,全職太太離婚時提家務勞動補償19萬,結果她只拿到了1萬5?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也是這兩天大家都在討論的問題 。夫妻雙方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鬧至法院訴訟離婚,妻子認為自己照顧孩子、料理家務 , 負擔義務較多 , 要求丈夫從雙方結婚之日起按每月5000元的標準,補償共計19萬元 。
其實當全職太太真的很累,不比在外面賺錢輕松 。
這個時候 , 丈夫也提出了異議,他認為妻子婚前就無工作,不存在為照顧家庭放棄工作 。孩子出生后,實際由雙方共同撫養 , 經濟開支應由雙方共同負擔 。


此外,自己雖在外地開店,但生意經營狀況并不理想,未能盈利 。
最后的結果 , 就是丈夫需要每年支付撫養費8400元 , 同時補償妻子1.5萬元 。
【全職太太離婚時提家務勞動補償19萬 最后她只拿到1.5萬】
看到這個故事 , 網友們也吵起來了 , 有網友認為,“提出19萬,最后補償1萬5 , 生孩子照顧孩子,兩年多全職主婦,真多呀,就這還要diss彩禮?”
但是也有網友反駁說 , “判決離婚首先是婚姻存續期間財產對半分 , 妻子是全職太太,那么丈夫的工資等收入妻子也能分一半 。妻子實際分得的財產應當遠不止1.5萬,而是在財產對半分的基礎上,丈夫再補償妻子1.5萬 ?!?br />其實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很多人都會被1.5萬這個數字給刺激到 , 合著照顧了家庭三年,就只能拿到1.5萬的補償嗎?
這跟全職太太這個職業有關,家庭主婦拿到多少錢和她做了多少工作,在家有多辛苦有關嗎?當然沒什么關系啊,但是和她嫁的男人有錢沒錢有關系 。
最簡單的說法,如果她嫁給了一個有錢人,男人公司上市賺了一個億的夫妻共同財產,她也能最少分到5000萬 。但是 , 如果她嫁給了一個沒錢的男人,她在家天天干20個小時擦地板,都一分錢分不到 。
一個家庭主婦所有的勞動價值,和她本人的勞動無關,而是和接受她服務的人有關 。她老公有錢 , 她的勞動才可能被貨幣量化 。
所以說,這就是全職太太的悲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