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后能挖上家公司的人嗎 打工人有自己的自由

寧愿離職也不愿意留在這家公司 , 那說明這家公司肯定是有點問題的 , 那么離職后能挖上家公司的人嗎?
打工也不是賣身契,人家自由選擇唄!只要不違反競業協議,跳槽是每個人的自由 。老東家應該開出更好的條件挽留 , 而不是去威脅挖角者 。從被挖的人角度來看,哪個福利好就去哪個公司很正常 。
【離職后能挖上家公司的人嗎 打工人有自己的自由】入職的時候可能都會看薪資福利公司文化,離職的時候肯定是覺得這家公司不好啊,大家都是為了錢,沒必要在乎所謂情分,如果真的有情分,怎么會把員工逼到離職的份呢?只要公司沒問題,一般來說大家都不會隨便跳槽 。
有人說:“有些公司的敬業協議條款隱藏在相關入職資料的某個角落 , 不仔細看還真找不出來,然后等你離職了才知道當初簽入職合同的時候已經默認了同意這個條款 。真服了 ?!?br />

有人說:“我把部門一鍋端了,而且是我已經去其他地方入職一兩個月以后前部門所有人主動找到我要一起走,因為新來的領導和風格和專業都讓大家無法理解 。”
有人說:“我也見過,老師離職,把一個班三十多個學生全帶到新學校去的,一整個班的家長都統一跟著這個老師 ?!?br />現實中這樣是正常的,一般換掉一個部門領導的話,都要有心理準備,整個部門都可能會被挖走 。部門領導人要走都會問同部門有沒有一起走的 , 一般都會跟著一起走,因為共事配合高 , 不需要和新人磨合浪費時間 。
有一些情形的挖人是可以接受的,一旦有這類情形,其實未必算為挖人,反而可以說是對人才的賞識或說善于用人,又或者是因為友情,彼此真摯的交情 。
只要是個會帶團隊的領導,一般來說一走就是帶著整個部門走的 。除非這領導自己不行混不下去才跳槽的,不會有人跟 。
人才是哪里都需要的 , 原公司如果做到了珍惜人才,那么其實也挖不走 , 既然能挖走,就不是一方的責任了,原公司也要反思一下自己 , 而不是一味的譴責,當然或許它是不會改的 。因為如果會改善,就也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