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加班是幾倍工資 只有前三天是三倍工作

過了中秋節之后 , 最讓大家期盼的就是國慶小長假了,如今熬過今天最后一天 , 明天就是美好的假期了 。可是對于一些需要國慶節上班的人來說,只能用羨慕的眼光看著身邊放假的人 , 不過假期上班工資是有調整的,那么國慶節加班是幾倍工資?
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如果要求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那么應該按照三倍工資的標準支付職工薪水,否則就是違法的 。
但是國慶節的假期時間長,對工作標準有另外的規定 , 國慶節加班有三天是三倍工資,是10月1-3日這三天是三倍工資,其他的日子是兩倍工資 。10月1-3日這三天的工資是必須支付的,不可以用調休代替的 。

國慶節工資計算公式如下:
【國慶節加班是幾倍工資 只有前三天是三倍工作】三倍日工資=基本工資/21.75天/8小時*300%;
雙倍日工資=基本工資/21.75天/8小時*200%;
每小時加班工資=日加班工資÷8 。
對于用人單位未支付國慶節加班費的 , 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勞動部門的電話是12333 。
舉例來說,比如職工王某的月工資標準為5000元 , 如果單位安排該他在10月1日至3日期間加班1天,那他的加班工資就應該為:5000(元)÷21.75(天)×300%×1(天)=690(元),如果這3天全部加班,加班工資將達到2070元
證明加班時間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控錄像、證人證言、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 。
另外,對于節假日加班,勞動法有相關規定,節假日期間單位可要求員工加班,但必須征得員工同意,否則員工有權拒絕加班 。國慶連續加7天加班屬違法,員工有權拒絕并且可以舉報 。
如果員工自愿在國慶節連續7天加班,但是《勞動法》的第三十八條規定并未設置前置條件,因此不管是單位要求還是員工自愿,都是違反勞動法相關規定的,即便是員工自愿 , 也必須保證員工每周一天的休息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