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砍伐的法律法規 森林砍伐證


森林砍伐的法律法規為依法懲處破壞森林資源的犯罪活動,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現就審理這類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規定的“珍貴樹木”,包括由省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部門確定的具有重大歷史紀念意義、科學研究價值或者年代久遠的古樹名木,國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貴樹木以及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的樹木 。
第二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行為“情節嚴重”:
(一)非法采伐珍貴樹木二株以上或者毀壞珍貴樹木致使珍貴樹木死亡三株以上的;
(二)非法采伐珍貴樹木二立方米以上的;
(三)為首組織、策劃、指揮非法采伐或者毀壞珍貴樹木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
第三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數量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以盜伐林木罪定罪處罰:
(一)擅自砍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單位或者本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的地點以外采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
第四條 盜伐林木“數量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樹一百至二百株為起點;盜伐林木“數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樹一千至二千株為起點;盜伐林木“數量特別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樹五千至一萬株為起點 。
第五條 違反森林法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數量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濫伐林木罪定罪處罰:
(一)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及法律規定的其他主管部門批準并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或者雖持有林木采伐許可證,但違反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的時間、數量、樹種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單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超過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的數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
林木權屬爭議一方在林木權屬確權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以濫伐林木罪論處 。
第六條 濫伐林木“數量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樹五百至一千株為起點;濫伐林木“數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樹二千五百至五千株為起點 。
第七條 對于一年內多次盜伐、濫伐少量林木未經處罰的,累計其盜伐、濫伐林木的數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第八條 盜伐、濫伐珍貴樹木,同時觸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
第九條 將國家、集體、他人所有并已經伐倒的樹木竊為己有,以及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種植的零星樹木,數額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
第十條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的“非法收購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中的“明知”,是指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為應當知道,但是有證據證明確屬被蒙騙的除外:
(一)在非法的木材交易場所或者銷售單位收購木材的;
(二)收購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出售的木材的;
(三)收購違反規定出售的木材的 。
第十一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在林區非法收購盜伐、濫伐的林木“情節嚴重”:
(一)非法收購盜伐、濫伐的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一千株以上的;
(二)非法收購盜伐、濫伐的珍貴樹木二立方米以上或者五株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在林區非法收購盜伐、濫伐的林木“情節特別嚴重”:
(一)非法收購盜伐、濫伐的林木一百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五千株以上的;
(二)非法收購盜伐、濫伐的珍貴樹木五立方米以上或者十株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
第十二條 林業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森林法的規定,超過批準的年采伐限額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或者違反規定濫發林木采伐許可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四百零七條規定的“情節嚴重,致使森林遭受嚴重破壞”,以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罪定罪處罰:
(一)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允許采伐數量累計超過批準的年采伐限額,導致林木被采伐數量在十立方米以上的;
(二)濫發林木采伐許可證,導致林木被濫伐二十立方米以上的;
(三)濫發林木采伐許可證,導致珍貴樹木被濫伐的;
(四)批準采伐國家禁止采伐的林木,情節惡劣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
第十三條 對于偽造、變造、買賣林木采伐許可證、木材運輸證件,森林、林木、林地權屬證書,占用或者征用林地審核同意書、育林基金等繳費收據以及其他國家機關批準的林業證件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罪定罪處罰 。
對于買賣允許進出口證明書等經營許可證明,同時觸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二百八十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
第十四條 聚眾哄搶林木五立方米以上的,屬于聚眾哄搶“數額較大”;聚眾哄搶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的,屬于聚眾哄搶“數額巨大”,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以聚眾哄搶罪定罪處罰 。
第十五條 非法實施采種、采脂、挖筍、掘根、剝樹皮等行為,牟取經濟利益數額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
第十六條 單位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之罪,定罪量刑標準按照本解釋的規定執行 。
第十七條 本解釋規定的林木數量以立木蓄積計算,計算方法為:原木材積除以該樹種的出材率 。
本解釋所稱“幼樹”,是指胸徑五厘米以下的樹木 。
濫伐林木的數量,應在伐區調查設計允許的誤差額以上計算 。
第十八條 盜伐、濫伐以生產竹材為主要目的的竹林的定罪量刑問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上述規定的精神,規定本地區的具體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
第十九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在本解釋第四條、第六條規定的數量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量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

森林砍伐的主要原因
森林砍伐的主要原因是1、擴大耕地面積或為獲得耕地;2、對燃料用木材的需求;3、造紙等工業用木材的需求;4、建設用木材和對家具用木材的需求;5、道路建設;6、建設房屋等建筑占用土地等 。
森林被砍伐后,裸露的土地經不起風吹雨打日曬 。晴天,由于太陽曝曬,地溫升高,有機物分解為可溶性礦質元素的進程加快,雨天,雨水直接沖測,把肥沃的表土連同礦質元素帶進江河 。據估計,我國每年約有50多碧困億噸土壤被沖進江河 。
森林是一種資源,但它們也是大片銀慧襲未開發的土地,可用于農業和放牧等用途 。據《國家地理》報道,在北美洲,從17世紀到18世紀末,該大陸東部大約一半的森林被砍伐,用于木材和農業 。如今,大部分森林砍伐發生在熱帶地區 。過去無法進入的地區現在可以到達,因為在茂密的森林中修建了新的道路 。馬里蘭大學科學家2017年的一份報告顯示鋒兄,熱帶地區在2017年損失了約61000平方英里的森林,這一面積相當于孟加拉國 。
人類為什么要砍伐森林人類砍伐森林是為了自己生活需要,樹木可以用來干很多事,在人類的生活中少不了木材,以前人類用木材燒火取暖,用樹皮做衣服 。人類砍伐森林主要 :用于造紙 。做為家具,筷子等主要生活用品 。作木地板,三合板,吊頂等工業用品 。綜上,人類砍伐樹木主要是為了人類自身的需求 。
2022年最新砍伐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合理采伐森林,及時更新采伐跡地,恢復和擴大森林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以下簡稱森林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 森林采伐更新要貫徹“以營林為基礎,普遍護林,大力造林,采育結合,永續利用”的林業建設方針,執行森林經營方案,實行限額采伐,發揮森林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
第三條 全民、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和個人所有的林木采伐更新,必須遵守本辦法 。
第二章 森林采伐
第四條 森林采伐,包括主伐、撫育采伐、更新采伐和低產林改造 。
第五條 采伐林木按照森林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時,除提交其他必備的文件外,國營企業事業單位和部隊還應當提交有關主管部門核定的年度木材生產計劃;農村集體、個人還應當提交基層林業站核定的年度采伐指標 。上年度進行采伐的,應當提交上年度的更新驗收合格證 。
第六條 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核發,按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授權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應當有書面文件 。被授權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的單位,應當配備熟悉業務的人員,并受授權單位監督 。
國營林業局、國營林場根據林木采伐許可證、伐區設計文件和年度木材生產計劃,向其基層經營單位撥交伐區,發給國有林林木采伐作業證 。作業證格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主管部門制定 。
第七條 對用材林的成熟林和過熟林實行主伐 。主要樹種的主伐年齡,按《用材林主要樹種主伐年齡表》的規定執行 。定向培育的森林以及表內未列入樹種的主伐年齡,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主管部門規定 。
第八條 用材林的主伐方式為擇伐、皆伐和漸伐 。
中幼齡樹木多的復層異齡林,應當實行擇伐 。擇伐強度不得大于伐前林木蓄積量的40%,伐后林分郁閉度應當保留在0.5以上 。伐后容易引起林木風倒、自然枯死的林分,擇伐強度應當適當降低 。兩次擇伐的間隔期不得少于一個齡級期 。
成過熟單層林、中幼齡樹木少的異齡林,應當實行皆伐 。皆伐面積一次不得超過5公頃,坡度平緩、土壤肥沃、容易更新的林分,可以擴大到20公頃 。在采伐帶、采伐塊之間,應當保留相當于皆伐面積的林帶、林塊 。對保留的林帶、林塊,待采伐跡地上更新的幼樹生長穩定后方可采伐 。皆伐后依靠天然更新的,每公頃應當保留適當數量的單株或者群狀母樹 。
天然更新能力強的成過熟單層林,應當實行漸伐 。全部采伐更新過程不得超過一個齡級期 。上層林木郁閉度較小,林內幼苗、幼樹株數已經達到更新標準的,可進行二次漸伐,第一次采伐林木蓄積量的50%;上層林木郁閉度較大,林內幼苗、幼樹株數達不到更新標準的,可進行三次漸伐,第一次采伐林木蓄積量的30%,第二次采伐保留林木蓄積的50%,第三次采伐應當在林內更新起來的幼樹接近或者達到郁閉狀態時進行 。
毛竹林采伐后每公頃應當保留的健壯母竹,不得少于2000株 。
第九條 對下列森林只準進行撫育和更新采伐:
(一)大型水庫、湖泊周圍山脊以內和平地150米以內的森林,干渠的護岸林 。
(二)大江、大河兩岸150米以內,以及大江、大河主要支流兩岸50米以內的森林;在此范圍內有山脊的,以第一層山脊為界 。
(三)鐵路兩側各100米、公路干線兩側各50米以內的森林;在此范圍內有山脊的,以第一層山脊為界 。
(四)高山森林分布上限以下150米至200米以內的森林 。
(五)生長在坡陡和巖石裸露地方的森林 。
第十條 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中的國防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的更新采伐技術規程,由林業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
薪炭林、經濟林的采伐技術規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主管部門制定 。
第十一條 幼齡林、中齡林的撫育采伐,包括透光撫育、生長撫育、綜合撫育;低產林的改造,包括局部改造和全面改造,其具體辦法按照林業部發布的有關技術規程執行 。
第十二條 國營林業局和國營、集體林場的采伐作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林木采伐許可證和伐區設計進行采伐,不得越界采伐或者遺棄應當采伐的林木 。
(二)擇伐和漸伐作業實行采伐木掛號,先伐除病腐木、風折木、枯立木以及影響目的樹種生長和無生長前途的樹木,保留生長健壯、經濟價值高的樹木 。
(三)控制樹倒方向,固定集材道,保護幼苗、幼樹、母樹和其他保留樹木 。依靠天然更新的,伐后林地上幼苗、幼樹株數保存率應當達到60%以上 。
(四)采伐的木材長度2米以上,小頭直徑不小于8厘米的,全部運出利用;伐根高度不得超過10厘米 。
(五)伐區內的采伐剩余物和藤條、灌木,在不影響森林更新的原則下,采取保留、利用、火燒、堆集或者截短散鋪方法清理 。
(六)對容易引起水土沖刷的集材主道,應當采取防護措施 。
其他單位和個人的采伐作業,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
第十三條 森林采伐后,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的部門應當對采伐作業質量組織檢查驗收,簽發采伐作業質量驗收證明 。驗收證明格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主管部門制定 。
第三章 森林更新
第十四條 采伐林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優先發展人工更新,人工更新、人工促進天然更新、天然更新相結合的原則,在采伐后的當年或者次年內必須完成更新造林任務 。
第十五條 更新質量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一)人工更新,當年成活率應當不低于85%,3年后保存率應當不低于80% 。
(二)人工促進天然更新,補植、補播后的成活率和保存率達到人工更新的標準;天然下種前整地的,達到本條第三項規定的天然更新標準 。
(三)天然更新,每公頃皆伐跡地應當保留健壯目的樹種幼樹不少于3000株或者幼苗不少于6000株,更新均勻度應當不低于60% 。擇伐、漸伐跡地的更新質量,達到本辦法第八條第二款、第四款規定的標準 。
第十六條 未更新的舊采伐跡地、火燒跡地、林中空地、水濕地等宜林荒山荒地,應當由森林經營單位制定規劃,限期完成更新造林 。
【森林砍伐的法律法規 森林砍伐證】第十七條 人工更新和造林應當執行林業部發布的有關造林規程,做到適地適樹、細致整地、良種壯苗、密度合理、精心栽植、適時撫育 。在立地條件好的地方,應當培育速生豐產林 。
第十八條 森林更新后,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的部門應當組織更新單位對更新面積和質量進行檢查驗收,核發更新驗收合格證 。
第四章 罰則
第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森林法第三十九條和森林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
(一)國營企業事業單位和集體所有制單位未取得林木采伐許可證,擅自采伐林木的,或者年木材產量超過采伐許可證規定數量5%的;
(二)國營企業事業單位不按批準的采伐設計文件進行采伐作業的面積占批準的作業面積5%以上的;
集體所有制單位按照林木采伐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時,不符合采伐質量要求的作業面積占批準的作業面積5%以上的;
(三)個人未取得林木采伐許可證,擅自采伐林木的,或者違反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的采伐數量、地點、方式、樹種,采伐的林木超過半立方米的 。
第二十條 盜伐、濫伐林木數量較大,不便計算補種株數的,可按盜伐、濫伐木材數量折算面積,并根據森林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處罰原則,責令限期營造相應面積的新林 。
第二十一條 無證采伐或者超過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數量的木材,應當從下年度木材生產計劃或者采伐指標中扣除 。
第二十二條 國營企業事業單位和集體所有制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自檢查之日起1個月內未糾正的,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的部門有權收繳林木采伐許可證,中止其采伐,直到糾正為止:
(一)未按規定清理伐區的;
(二)在采伐跡地上遺棄木材,每公頃超過半立方米的;
(三)對容易引起水土沖刷的集材主道,未采取防護措施的 。
第二十三條 采伐林木的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依照森林法第四十五條和森林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
第二十四條 采伐林木的單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對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
第二十五條 對國營企業事業單位所處罰款,從其自有資金或預算包干結余經費中開支 。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林業部負責解釋 。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

砍伐森林的原因和后果是什么,各五點最少原因:1、擴大耕地面積或為獲得耕地
2、對燃料用木材的需求
3、造紙等工業用木材的需求
4、建設用木材和對家具用木材的需求
5、道路建設、建設房屋等建筑占用土地
后果: 1.水土流失
森林被砍伐后,裸露的土地經不起風吹雨打日曬 。晴天,由于太陽曝曬,地溫升高,有機物分解為可溶性礦質元素的進程加快;雨天,雨水直接沖測,把肥沃的表土連同礦質元素帶進江河 。據估計,我國每年約有50多億噸土壤被沖進江河 。
2.流沙淤積,堵塞水庫河道
黃河水中的含沙量居全球之冠,洪水到來時,水、沙各占一半 。由于流沙淤積,黃河下游有些地方的河床比堤外土地高出12米,甚至比開封市的城墻還高,嚴重威脅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
3.環境惡化,災情頻繁
海南省萬寧縣的森林覆蓋率原來高達63%,由于有森林調節,本世紀四、五十年代沒發生過干旱 。后來,人為的破壞使那里的森林覆蓋率降至9.8%,從此以后,自然災害紛至沓來,從60到70年代,平均每10年就有6年鬧旱災,致使21條河的河水斷流,3/4的農田受旱減產,25個水庫干涸 。特別是森林被毀,使一些珍稀動物失去繁衍基地 。那里的動物就難以生存 。我國的海南坡鹿、華南虎、黑冠長臂猿等珍貴動物都由于生境遭到破壞而瀕臨滅絕
4.破壞生態平衡
生活在森林中的 動物 無家可歸 不得不重新再找一片森林
有的甚至會滅亡 5.植物光合作用減少,致使二氧化碳大量增加,氧氣的含量大大減少 。原因:1、對燃料用木材的需求2、造紙等工業用木材的需求3、建設用木材的需求4、擴大耕地5、建設房屋占地
砍伐森林帶來的危害,
缺少了氧氣的供應,也少了天然的過濾器.
生態的環境被強占,生態循環規律被破壞了.
氣溫會有所變化,造成了氣候的不穩定的變化.
砍伐后樹木的廢棄物會被燃燒,造成了環境的污染.
在全世界以柴禾為燃料的人口中,我國農民占一半左右.由于森林的大量砍伐,我國農村普遍存在著燒柴短缺的問題,這種狀況使農民將一切有機質能源,如稻草、秸桿、蒿草等充作薪柴,使有機質不能還田,土壤條件惡化,破壞了農村生態平衡.干旱地區,過度砍伐則易引起沙漠化,干旱和荒漠地區植物生長緩慢!由于人口發展對薪柴的需求量不斷增加,因而砍伐林木的數量有增無減,許多干旱荒漠地帶的天然耐旱耐寒植物,正以驚人的速度消耗甚至滅絕,西北部許多地區迅速沙化,這種現象如果不加以制止,后果不堪設想.
其次是氣候規律失衡.
缺少了氧氣的供給,也少了一個防風固沙的屏障. 生態的環境被占具,生物圈規律被破壞了.氣溫會升高,制造成了氣候的不規律的變化.
全球變暖 溫室效應
全球變暖是目前全球環境研究的一個主要議題.根據對100多份全球變化資料的系統分析,發現全球平均溫度已升高0.3~0.6攝氏度.其中11個最暖的年份發生在80年代中期以后,因而全球變暖是一個毋庸置疑的事實.分析表明,雖然地球演化史上曾經多次發生變暖--變冷的氣候波動,但人類活動引起的大氣溫室效應增長可能是主要因素.
溫室效應是地球氣候正在變暖的自然現象.大家知道,我們人類的呼吸吸入的是氧氣,排出的是二氧化碳.二氧化碳能吸收地面的長波輻射,就像一個大棉被蓋在半空中,使大氣不斷變暖,使得地球平均氣溫越來越高,這就是溫室效應.住在北方的人可能說,地球變暖有什么不好?冬天我們就不用再穿厚厚的棉衣了!實際上,溫室效應對人類有百害而無一利.首先是自然生態會發生變化;土地荒漠化,森林退向極地,雨量增加,冬天更濕,夏天更旱,旱澇災害增加,熱帶將酷熱無比,人類難以生存.其次是兩極冰塊大面積熔化,使海平面上升,那將使生活在沿海的占世界1/3的人口無家可歸,世界許多港口城市淹沒于一片汪洋之中.造成溫室效應,使得空氣中二氧化碳過度增加的原因是人口急劇增加,工業迅速增長,再有就是森林過度砍伐.工業增長造成空氣嚴重污染,而森林砍伐斷送了人類的氧氣倉庫,森林能吸收二氧化碳并通過光合作用呼出氧氣,人類無休止地砍伐森林,結果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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