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執行期限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指的是利用刑事訴訟程序解決定罪量刑直接有關的損害賠償問題的一種特殊民事訴訟 。在司法實踐當中,調解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已經被廣泛運用,在處理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發揮了特殊的作用 。調解作為解決民事糾紛的一種特殊制度 , 是促使雙方當事人和解的一種結案方式和訴訟活動,具有方便、快捷、成本低廉和對抗性弱的特點 。
法律依據
【刑事附帶民事執行期限是多久】《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 , 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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