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是否需要離婚證

再婚需要離婚證,無論是離婚后想要復婚還是離婚后與他人結婚,都需要攜帶離婚證或者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婚姻法》將于2020年12月31號失效)
【再婚是否需要離婚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