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確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 可從以下標準進行判斷:
(1)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 。如果夫妻有共同舉債的合意 , 則不論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是否為夫妻共享 , 該債務均應視為共同債務 。
(2)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 。盡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 , 但該債務發生后 , 夫妻雙方共同分享了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 , 則同樣應視其為共同債務 。
(3)夫妻之間是否有約定 。如果夫妻之間存在約定 , 即使不具備以上的兩個條件 , 同樣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
【法律依據】
【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 , 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 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 , 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 , 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 , 由人民法院判決 。